正文 與時俱進保護村落文化(1 / 1)

與時俱進保護村落文化

基層行·當代視線

作者:陸錦宏 姚遠

我是土生土長的黎平肇興人,從小在村落之中、鼓樓之下、大歌聲裏長大,至今保持著侗家人的本色。正是這種本色,讓我在從事村落文化保護工作時,始終存有一份敬畏與激情。

在我看來,保護村落文化,不僅要保留外在的物質形式,更要傳承活態的民族文化、村落文化。隻有留住文化的魂,村落才會永存於世,生生不息。

在黎平,全縣分布著若幹個少數民族村落。經過多年的變遷,很多村落仍然保留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景觀和原生態的民俗民風,部分村落還保留著整體的古村落麵貌,建築曆史可以追溯到明清時期,具有很大的研究價值。

這一切,歸功於黎平百姓的文化自覺和民族自信。在黎平人心中,凡是民族的、村落的、傳統的,都是大家自覺要去保護的。這種自覺自願,就是因為黎平人對文化遺產有情感上的親近感、精神上的歸屬感和價值上的自豪感。

隨著經濟的發展、文化的變遷和交流渠道的擴大,村民們提升生活質量的需求與古村落文化保護的理念產生了一些衝突。例如在侗寨,傳統民居均為木質結構,悶熱易燃。村民們世世代代居住在這樣的環境裏,如今收入增加了,自然想將老屋推倒,新建寬敞舒適的磚房。不僅如此,隨著旅遊開發的推進,很多傳統的文化活動出現了商業化傾向,個別村寨不再重視文化內涵,在表演中敷衍塞責。

針對這些情況,我們在工作中堅持兩個字:“新”和“細”。“新”,就是與時俱進,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問題,在全力保護村落文化、保存傳統建築風格的前提下,盡量滿足村民的實際生活需求,劃撥專項資金幫助村民修繕改建老屋,通過技術手段優化傳統民居的居住功能。

在非物質文化方麵,我們同樣創新保護。文化的傳承需要充分發揮村民的自覺性,在整個村落形成濃鬱的文化氛圍,讓人們耳濡目染、陶冶其中。我們一方麵扶持歌隊、表演隊以及傳承人,給予一定的資金鼓勵,通過組織比賽、表演等形式,調動村民參與傳承活動的積極性;另一方麵,逐步在各個少數民族村寨建立傳承基地,根據各村的實際情況,通過新建、改建、共建等方式設立活動室。事實證明,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麵的支持,讓村民們倍受鼓舞。

“細”,就是要把管理做細、規定做細、標準做細。村落文化保護工作,必須要注重細節、周全考慮、長遠謀劃,這就要求職能部門要全麵了解村落傳統、生活習俗、民族文化以及實際問題,製定合理的管理規定和扶持政策,讓村民們有理可循、有據可查、有文可證。

在嚴格執行貴州省和黔東南州相關規定的同時,黎平縣委縣政府因地製宜,針對各個村落製定了管理細則。早在2009年,縣政府就頒布了《肇興侗寨古民居有償保護實施意見(試行)》。得益於此,侗寨的古民居至今仍保存得相當完善,肇興也成為兼顧旅遊開發和村落保護的典範。

除此之外,我們還在細致管理上下功夫。例如在扶持表演隊和傳承人方麵製定細致的考核標準,每年根據隊伍人數、活動次數、演出頻率等指標進行考核。還有,我們按照傳統模式來組織比賽和表演,讓村寨之間相互競爭、相互激勵、相互促進,能夠有效消除商業化帶來的不良影響。

有人說,古村落正在消失,尤其是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的背景下,村落文化逐漸泯滅——我可不同意這樣的觀點!你來黎平,來看我們的侗寨苗寨,人們生活富裕了,文化交流擴大了,旅遊開發完善了,但村落仍在、文化仍在、傳統仍在。在我看來,隻要堅持以“百姓為主體、政府為主導”,隻要政府引導得好,保護村落與發展經濟並沒有衝突。(責任編輯/ 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