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型企業多元化勞動用工的研究和應用
調查研究
作者:曾燕
一、緒論
日趨完善的法律環境對企業用工管理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加大了對企業用工管理的監管力度,強化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力度。企業在合法經營、規範用工的前提下,需通過對自身需求分析,采取靈活多樣的勞動用工方式,製定行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策略,既能控製用工成本,又能解決員工配置矛盾,並且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率和工作效益,分散用人風險,為企業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保障。
本文希望通過對製造型企業多元化勞動用工的研究和應用,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提供建設性意見和建議,為製造型企業在今後發展過程中人力資源管理方麵提供一些新的思路,為多元化用工在人力資源管理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提供解決參考方案,促使製造型企業在自由競爭的環境中不斷地成長、不斷地強大。
二、製造型企業實行多元化勞動用工的必要性
1 製造型企業經營業務的複雜性需要采用多元化勞動用工形式
本文所涉及到的製造型企業,是指跨地區或者跨行業或者跨所有製形式的大中型企業,員工人數眾多、業務板塊較多、集團公司式管理方式的生產製造類公司。其業務複雜性導致人力資源配置呈現多樣性,需要采用多元化勞動用工。
2 製造型企業用工現狀證明多元化勞動用工模式實行的可行性
當前,不同地區都存在生產工人人力資源配置緊張的問題,不同地區根據地域特點采用了不同補充用工形式。例如北京地區與業務承攬公司合作,將業務發包;山東地區,則與技工學校合作辦學,定期安排實習學生參與生產勞動。
從製造型企業的實際用工情況來看,製造型企業已經形成了多元化用工的格局,在人力資源整體資源配置、調劑、員工素質提升等方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進了整體效能提升。因此,製造型企業采用規範化的多元化勞動用工管理模式是具有可行性的。
三、製造型企業多元化勞動用工適用形式應用
筆者通過對製造型企業業務分類和崗位分析,通過對各崗位用工要素、用工強度、用工彈性等方麵進行對比研究,對製造型企業崗位用工方式作了簡要規劃。製造型企業多元化勞動用工適用形式主要有:全日製勞動合同製用工、業務外包用工、勞務派遣用工、實習學生用工、退休返聘用工等五種形式。
1 製造型企業崗位用工方式簡要規劃
根據製造型企業業務分類和崗位層級設置,筆者對製造型企業崗位用工方式作簡要規劃,規劃內容。
2 全日製勞動合同製用工
(1)概念。勞動合同製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規定公司和員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把用工與經濟責任製相結合的一種用工製度。實行勞動合同製應當以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為標誌,建立勞動關係。全日製勞動合同製用工是製造型企業人力資源配置的主要形式,用工管理程序和內容需遵循國家勞動法規的嚴格管理,在勞動者的權益保護上也是最為合法合規的。
(2)適用崗位。全日製勞動合同製用工適用於製造型企業行政管理類(A1-A4)、專業技術類(B1-B3)、銷售作業/服務類(C1-C3崗)、生產作業(D1-D3崗)崗位人員。
3 勞務派遣用工
(1)概念。勞務派遣用工,指公司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及崗位重要度和可替代性,與社會具有勞務派遣資質的機構(以下簡稱“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協議,勞務派遣機構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將該勞動者派遣到公司從事勞動的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
(2)適用崗位。勞務派遣用工適用於製造型企業銷售作業/服務類(C4崗)、生產作業/強相關類(D4-D5崗)和後勤輔助類等輔助性或替代性較強的崗位。
4 實習學生
(1)概念。實習學生,是指在校學生參與公司的勞動並獲取一定勞務報酬的用工方式。實習學生參與公司勞動的形式有三類:第一,學校指派的實習學生。在校學生和企業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的調整,應該根據學校和企業簽訂的實習協議調整相關關係,實質上是一種民事關係。第二,勤工助學的實習生。在校學生不以就業為目的,參加公司短期或不定期勞務工作以獲取一定的勞務報酬。第三,畢業前全職實習的實習生。實習學生已與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