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掛山水
生活圓桌
作者:管軍
我在部隊當兵的時候,我們連有兩個人休假歸隊時帶的禮物讓我大開眼界。一個是東北的兄弟,他用化肥袋子裝了大半袋子人參,就像背蘿卜一樣背到了連隊。說實話,打開袋子,裏麵的人參有許多也真的胖得像是蘿卜。還有一個是中原的,小心翼翼抱著一個大紙盒子。打開紙盒子,裏麵是亂糟糟的舊報紙,翻開舊報紙,裏麵是瓷器,其中一個大罐子裏還套著兩個用報紙包好的小罐子。這個家夥跟我們說,那是宋朝的東西。這種介紹讓我們都不以為然,即便是在當時,我們也覺得那大半化肥袋子的人參更真一些。但不管怎麼說,那是我第一次對古董有印象。從那以後,我才注意到,凡是我去過的縣城以上的城市,沒有街邊是沒有古董攤的。
我第一次正式逛古董攤是在大鍾寺,陪與我忘年交的一位老先生。那天他什麼都沒有買。我也沒有買,是他提醒我的,不讓我買。不過,他差不多每年都會送我一兩件,有瓷器,有石器,也有竹器、木器。他不讓我買,這中間有一個故事。他有一位朋友,比他更老。這位更老的先生,原來是開大飯館的,手裏自然有錢,看著老先生買古董,自己也手癢。老先生給自己立了個規矩:3000塊錢以上的東西不買。但是這位更老的先生卻沒有這樣的規矩。大約10年前,因為年齡太大,飯館不開了。飯館一停,人就更閑了。但是隻過了兩三年,手頭就局促到冬天的暖氣費都拿不出來了,帶他入古董行的老先生連著替他交了3年的暖氣費。要知道,他經營飯館的20年裏,光是稅收就上繳了近千萬元。或說,家裏不是有古董嗎?不至於吧。問題就在於,這位更老的先生覺得自己手裏的東西件件都價值連城,一件也不舍得出手。
雖然我謹記老先生的忠告,從沒有買過一件古董,但石頭還是經常買的。印石,青田石、壽山石,都是原石,在網上訂,快遞直接送過來,練習刻章。原石也有三六九等,我買的基本上算是比較次一點的。這樣,有的往往就不能用,於是再買。買的多了,單位的同事就注意到了,一位女同事跟我開玩笑:“錢多呀,買這麼多石頭,錢多也不能去縱容人家破壞我們的大好河山呀。”她一邊說我,一邊走動,表演激憤,胸前的和田玉晃來晃去。我說:“你那和田玉是人工塑料的吧。”她愣住了,然後跟我解釋,說現在不帶塊玉出來,都不好意思見人了。說前兩天去“天意”給孩子批學習用品,到了一層還以為走錯地方了呢,“喀喀好多櫃台,全是賣玉的、賣琥珀的,好像全國人民都不用穿衣服了,非得要把山水全部打碎,披掛上身”。
我問她石頭就是石頭,跟水有什麼關係,她說,哪塊石頭不要用水磨半天呀。我問既然她的覺悟那麼高,那為什麼還買呢?她說:“你沒有看出來這陣勢嗎?不買不是中國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