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消費空間公正研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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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厚林
作者簡介:蔡厚林(1992-),男,漢族,江西省贛州市人,理學碩士,西安外國語大學旅遊學院人文地理專業,研究方向:文化地理學、城市規劃。
摘要:列斐伏爾、哈維等人對空間的重新解釋,引發社會公正的“空間轉向”。作為大規模出現的、具有重大意義的消費空間,其空間公正問題引起了國內外學者的廣泛關注。本文從空間實踐(space practice)、空間的表征(representations of space)、再現的空間(spatial representation)三個維度審視消費空間公正問題,涉及空間政治失衡、地方性喪失、“符號暴力”、社會排斥等方麵。
關鍵詞:空間公正;消費空間;研究進展
1.引言
上世紀七十年代,鮑德裏亞就提出了“消費社會”理論。隨著消費日益生活化、大眾化,消費空間(Consumer Space)大規模出現,取代了生產性場所成為城市的標誌。
城市發展進入後現代時期,城市中物質空間、社會空間以及權力相互作用和關聯,社會分層、鄰裏和社區分異現象越發突出。城市居民對空間公正的訴求凸顯出來。
1968年,戴維斯首提“區域公正”一詞;1973年,大衛·哈維的《社會公正和城市》[1]被認為是空間公正思想的開端;1983年,地理學家戈登·皮爾在《論空間公正》中探索了從社會公正與區域公正概念中形成空間公正概念的可能性和可行性。20世紀90年代,社會科學出現“空間轉向”。這種轉向帶來了空間公正意識與控製城市權力的訴求相結合。1994年,地理學家史蒂文·弗拉斯蒂(Flusty.S.)在《建造偏執》一書中,探討了洛杉磯建成環境中“空間公正的侵蝕”。
2000年以來,空間公正的思維和視角被引入到對消費空間的研究[2]。消費空間早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被提出,被認為是當代社會的權力地形圖[3],既指消費場所,又指疊加其上各種社會關係建構的空間秩序。在新文化地理學者的研究推動下,消費空間研究出現“文化轉向”。對消費空間公正的探討涉及空間政治失衡、地方性喪失、“符號暴力”、社會排斥等方麵。
2.研究綜述
消費空間既產生各種社會關係,也被各種社會關係所形塑,消費空間在空間分異、重組、生產和再生產的過程中,產生了對空間公正的價值訴求。
下麵,從空間的三元性展開對消費空間公正的文獻綜述。
2.1消費空間的實踐
2.1.1消費空間政治失衡
消費空間政治失衡表現在精英階層主導的消費空間對平民階層公共空間、居住空間等的剝奪。
列斐伏爾認為,空間具有政治意涵,空間常常政治與意識形態、矛盾與鬥爭的舞台。通過對城市空間的征服和整合,消費主義得以延續並不斷擴張[4]。
公共空間不斷出現消費主義符號。博物館、機場、教堂和學校等公共機構由於政府不提供經濟支持而必須自主經營,結果這些機構都商業化了,消費逐漸侵占了公共空間[13]。在國外,學者們還注意到,很多城市因為咖啡和啤酒文化的盛行而產生一種“咖啡店蔓延”(Cafe creep)現象,城市的街道和廣場大量地被兩旁的咖啡店、小餐館“圈占”(使用可移動的桌椅、圍繩、橫幅、標誌等),從而出現室外的消費場所,公共空間被消費場所所侵占,很大程度上變成了“純粹的消費場所”,西方文獻裏時常稱為“失落之批判”,因為公共空間的公共性“失落了”[5]。在歐美國家,除居住和工作外,用於其他功能的場所在數量上無法與消費空間相比;用於非居住功能的城市建成區中,消費場所也占據了最多空間。消費已通過市場牢牢地控製了空間、建築、城市、活動和生活。
近年來,我國城市“拆遷運動”愈演愈烈,其程度不亞於16世紀英國的“圈地運動”。在官方語境下,城市的舊城改造是改善城市麵貌的重要途徑,但其背後的本質,是精英階層成功伸張了他們對空間使用的要求。其模式是政治權力與資本合謀,剝奪平民階層、草根階層的居住空間。莎朗·佐京在《權力地景》一書中,考察了“政治—經濟”權力以“文化”之符號作為空間權力入侵的策略及“地景”變化,她提出了都市地景中的“創造性破壞”及其帶來的“縉紳化”,“縉紳化”與“去工業化”同時發生,不僅標誌著勞動者及低收入人士原來的生活環境被掏空,也牽涉到充滿後現代風格等美學概念的巨型建築物(如以高檔娛樂場所、大型商場、酒店)的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