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
豬肉與牛肉不可共食的說法由來已久。《飲膳正要》指出:“豬肉不可與牛肉同食”。這主要是從中醫角度來考慮,一是從中醫食物藥性來看,豬肉酸冷、微寒,有滋膩陰寒之性,而牛肉則氣味甘溫,能補脾胃、壯腰腳,有安中益氣之功。二者一溫一寒,一補中健脾,一冷膩虛人。性味有所抵觸,故不宜同食。二是牛肉微帶膻氣,我國民間傳統配膳,作為兩菜同桌固非罕見,但從豬牛肉不能同烹共煮之說,這不僅是飲食習慣,而二者氣味實也不宜混淆。
大豆
從現代營養學觀點來看,豆類與豬肉不宜搭配,原因有以下幾點:
1.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它常與蛋白質和礦物質元素形成複合物,而影響二者的可利用性,降低其利用效率。
2.多酚是豆類抗營養因素之一,它與蛋白質起作用,影響蛋白質的可溶性,降低其利用率;蛋白水解酶和r~澱粉酶、脂酶素等起作用,影響消化能力。多酚不僅影響豆類本身的蛋白質利用,在與肉類配合時也影響肉類蛋白的消化吸收。
3.豆類纖維素中的醛糖酸殘基可與瘦肉、魚類等草食中的礦物質如鈣、鐵、鋅等結合成螯合物而幹擾或降低人體對這些元素的吸收。故豬肉與黃豆不宜相配。豬肉、豬蹄燉黃豆是不合適的搭配。
蝦
《飲膳正要》中指出:“蝦不可與豬肉同食,損精”。蝦有淡水蝦、海蝦之分。淡水蝦,性味甘溫,功能補腎壯陽,通乳;海蝦,性味甘鹹溫,亦有溫腎壯陽,興奮性機能作用。豬肉助濕熱而動人,故二者相配,耗人陰精,故陰虛大勝者,尤忌豬肉與蝦配食。
不宜與豬肝同食的食物
鵪鶉
早在《本草綱目》中就指出,豬肝和鵪鶉肉同食用會引起麵部色素沉著。其具體原因可能是:新鮮的豬肝與鵪鶉肉在混合烹炒中,其各自所含的未失活性的酶與其他生物營養素、微量元素可發生複雜的化學反應(酶需加熱到一定溫度才具有活性)。在反應過程中,產生一些不利於人體的因素。某些物質進入人體後,幹擾了微量元素(如鐵銅)的代謝,影響了某些酶的形成與激活,或破壞了一些必需的維生素,以致引起不良的生理效應,產生色素沉著而生黑子。
含維生素C的食物
豬肝炒食或做湯不宜配蕃茄、辣椒、毛豆等富含維牛素C的蔬菜。維生素C在中性及堿性溶液中極不穩定。特別在有微量重金屬離子如銅、鐵離子存在時更易被氧化分解,即使是微量的銅離子,也能使維生素C氧化速度加快1000倍、豬肝中含銅鐵元素豐富,每100克豬肝中含銅25毫克,鐵25毫克。能使維生素C氧化為脫氧抗壞血酸,而失去原來的功能。所以豬肝不宜與含維生素C的果蔬同食。
花菜
炒豬肝不宜配花菜。花菜中含有大量纖維素,纖維中的醛糖酸殘基可與豬肝中的鐵、銅、鋅等微量元素形成螯合物而降低人體對這些元素的吸收。
牛肉不宜與栗子同食
牛肉甘溫,安中補氣,補脾胃壯腰腳;栗子,甘鹹而溫,益氣厚腸胃,補腎氣。從食物藥性看二者並無矛盾,從營養成分看,栗子除蛋白質、糖、澱粉、脂肪酶外,富合維生素C每100克中高達40毫克,此外尚有胡蘿卜素、B族維生素和脂肪酶。栗中的維生素C易與牛肉中的微量元素發生反應,削弱栗子營養價值。又,二者不易消化,同燉共炒皆不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