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5(3 / 3)

結果大漢進去,用河源土語對老板說:“救我!”老板就用土語問:“發生了什麼事?”這時候大家都已經衝進湯餅館把二人圍住。早已有人叫了縣府的衙役。大家給衙役讓開一條路,而衙役掏出縣府的令牌。直接把大漢和老板都拷上帶走了,大家拍手稱快。

老板和大漢都大呼冤枉,但是衙役不管這個,有人舉報縣裏有河源強盜,還揮刀砍人。還有河源湯餅館的老板和河源的強盜勾結,提供庇護,甚至很有可能就是河源強盜的探子。畢竟大家整天看見有河源人去湯餅館,大胡子掛著刀一看就不是好人,而且這次人證物證俱在,賴是賴不脫的。

雖然二人被抓了進去,但是兩個人都覺得冤枉。大漢嘀咕什麼衙役並不知道,畢竟語言障礙聽不懂,隻當是說瘋話咒罵了,但是老板在九山待了很久的,會說本地話,冤枉兩個字衙役和官員還是聽得懂的,按照律例,是不能有冤假錯案的,但是縣裏的官員是很糾結的。畢竟衙屬裏沒誰聽得懂河源土話,本著不能冤枉人的原則,縣裏還是如實上報了,請求州府調動能聽得懂河源話的翻譯來調查此事,這樣即使真的是冤枉了好人,也是縣民義憤填膺,縣府隻是照章辦事,並無什麼過錯。縣裏上報上去,州府裏對河源話了解的也不多,找來找去才找到一個在邊境關所調來的吏員懂河源話。於是便交代幾句就打發去縣裏了,吏員查閱了案卷,又問了衙役,然後在縣裏的屬員的陪同下來到大牢。先問大胡子當時在店裏說什麼了。大胡子說救我。我想請求老板救我。吏員記錄下來,又去問了老板:“當時大胡子進來你說了什麼”;老板說:“我問發生了什麼事?”吏員記錄下來,該問的都問完了,也該回去彙報了,於是把自己記錄的東西彙報州府,這一來一回已經半個多月了。而州府裏雖然討論了半天。覺得是誤會的可能有有也不小,但是關於河源強盜的問題感覺還是得慎重,州府裏也不敢貿然作出結論放人。還得上報。而這一報上去什麼時候上麵給批複又得不知等多久。而同時,又有州府受到河源強盜的攻襲,那個吏員因為會說河源話,就被上級直接調走了,而由於更多的關於河源強盜的情況需要反映,這個九山縣的案子太小了,最終也沒有個結果下來,而那個湯餅館的老板,因為這事太窩囊。五內鬱結,在吏員調查結束後不久就在獄中氣死了。而唯一一個能證明自己清白的湯餅館老板一死。而懂河源話的吏員又調走了,而上麵也遲遲不下文,釋放還是處刑的難題又擺到縣府麵前,縣府覺得殺一個人人得而誅之的強盜還會拍手稱快,如果真放了,不光激起民憤還容易得到上麵的責成,他是不是強盜還不知道呢,你怎麼放了?萬一他就是強盜呢?出了問題怎麼辦?如果不殺不放就留在監獄裏。看似折中。但如果這個河源人真是被冤枉的。是個誤會,那麼縣府還是會擔責任呢,免不了還會牽連一大批人。縣府的幾個師爺想來想去,還是殺掉保險,於是給那個河源大漢定了個強盜的罪名,公開處斬,也不用等到秋後了,省的夜長夢多,至於那個湯餅館的老板嘛,死就死了,那就定個畏罪自殺吧。他的湯餅館作為逆產先查封了。至於他的家人嘛。先監視起來看看是不是通匪。沒問題就遣返回鄉。總之不能再留在九山了。罪名已定,人證物證俱在,法律依據充足,縣民也沒有異議,可以處刑。

而縣裏的屬員和師爺,還上報州府一個提議,因為現在涉及河源的事件增多,從這個案子中就發現沒有會說河源話的吏員為縣裏工作添了很多麻煩,為了更好地落實工作。不給上級州府添麻煩,縣裏需要多招募一些懂河源話的吏員。需要上級州府播銀子播人,而州府對這個提議也覺得很好,馬上就批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