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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娜半倚在丁辰的懷裏,肩膀上搭著丁辰的手臂。這個男人給了程春娜最值得依靠的肩膀,至少,程春娜自己是這麼認為的。自從在程蝶衣那裏見到丁辰的時候,程春娜便有了這種感覺。
那是一種一見鍾情的感覺,似乎在茫茫人海之中,他隻為自己而存在。
即便是自己的本家姐姐程蝶衣,也不能阻止這場戀愛的產生。男人見到女人,是可以驚豔的,女人見到一個出色的男人,也一樣可以。
程春娜依舊記得,那一天隻一個夏日,自己剛從鄉下上來不久,寄住在本家姐姐程蝶衣家裏。
記得當天晚上的時候,程蝶衣還是一個人陪著從鄉下來的自己。早晨睡醒了的時候,莫名其妙的就從姐姐的屋子裏麵走出一個男人來。當然,後來程春娜便知道了這個男人是姐姐的男朋友,叫做丁辰。
那一天丁辰穿著一件寬大的襯衣,鬆鬆垮垮的套在他的身上,並沒有係扣子。那一身健碩的肌肉,便毫無保留的落盡程春娜的眼裏。
依稀還記得當時姐姐程蝶衣從她的屋子裏聲音嬌媚的喊著丁辰的名字,告訴他自己有一個妹妹——當然就是程春娜,從鄉下來投奔自己。
丁辰與鄉下程春娜見過的所有的男人都不一樣。
衣著打扮不一樣,健碩的身體不一樣,說話軟軟糯糯的帶著甜絲絲的味道,也不一樣。
總之,與那些黑不溜秋的,身上永遠帶著泥巴的男人們,連味道都不一樣。
程春娜那十八歲的少女懷春的心思,就這麼簡單的被一個第一次見麵的男人俘虜了。即便這個男人,是自己姐姐的男朋友。
那一天,他和自己說什麼來著?程春娜已經記不太清了。隻記得從那一晚上開始,程春娜便睡不好覺了。
不是因為換了地方睡不著,而是因為他。
睜眼也好,閉著眼也罷,總之那個男人的影子,就一直在她身邊縈繞,直到茶飯不思。
原本就瘦弱的身體,更加的骨感動人。
後來有一天,這個叫丁辰的男人喝多了,他來的時候,程蝶衣好像是陪著她的閨蜜們買衣服去了還是逛街去了,成程春娜已經記不太清了。她隻記得自己毫不猶豫的把那個連鑰匙孔都找不著的男人迎了進來,替他換洗衣服,擦拭身體,做了許多連程蝶衣都不一定做得到的事情。
而那個男人在自己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就那麼半眯著惺忪的睡眼,靠在一邊的沙發上靜靜的看著自己做這一切。
這便足夠了。
真的,對於程春娜來說,這便足夠了。程春娜知道自己是愛這個男人的,毫無保留的,甚至比程蝶衣更愛。
程蝶衣會對丁辰是小性子,耍小姐脾氣,但程春娜知道自己不會。
自己為他做一些他能看到的事情,便足夠了。
後來那個男人丁辰說,喝酒了,是因為自己的上司過什麼的帥不帥的,不小心出了岔子,進了監獄。
程春娜便覺得這真是一個有情有義的好男人。
直到那個男人撲上來抱住自己的時候,程春娜便順從的被他抱住了。不是不反抗,而是從沒有產生過反抗的心思。從見到他的那一天起,程春娜便知道自己的身體,十八年的生命,都是為了這個人長的。他做什麼,自己也不會拒絕。
雖然從見麵到被他抱住的這一天,總共才不過七十二個小時,雖然這七十二個小時裏,他們之間隻說過三句話。
“蝶衣。”
“嗯。”
“蝶衣。”
“嗯。”
“蝶衣。”
“嗯。”
程春娜不介意他把自己當成自己的姐姐,當一個女人連你認錯人都不介意的時候,便證明你已經可以隨便對她做什麼了。
但事實是丁辰什麼也沒做。他喊了三聲蝶衣,完成了他和程春娜見麵以來的三句話的“任務”之後,便一頭歪在沙發上,醉的不醒人事。程春娜把這個男人抱在懷裏,狠狠地抱在懷裏,似乎一鬆手,他就會飛了似的。
網絡騷人痞子蔡說過,假如我有一雙翅膀,我就可以飛。我有一雙翅膀嗎?沒有。所以我沒辦法飛。
丁辰不是鳥,更不是鳥人,所以他沒有飛。第二天醒來的時候,他依舊被程春娜摟在懷裏,緊緊地摟在懷裏,不但摟在懷裏,還把丁辰的腦袋埋在她胸前那並不算雄偉的雙峰中間。
丁辰吻了程春娜。
……
……
丁辰聽說過小帥出獄的消息的時候,便決定利用這個身材曹營心在漢的機會,好好的為自己的老東家做些什麼事。
但自己僅僅是一個冷庫主管,很難上的了台麵。雖然丁辰知道,現在過小帥在落魄的情況下最能記得幫助過他給過他好臉色的人。以丁辰的能力,確實是很難做些什麼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