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說幾個月後,呂不韋經商歸來邯鄲,聽說了這件事,十分氣惱。
呂不韋對異人說:“《易經》上說:君子終日需要小心謹慎,晚上也不能懈怠,時刻需要警惕。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現在,公子雖為安國君立為太子,但安國君還沒有繼承王位。就算安國君繼承了王位,安國君的子女就有十幾個人,時刻都會有危機啊!王室的婚姻是天大的事情,要遵循禮法和定軌。現在,我們仰仗的是華陽夫人,你與娼門女子胡搞在一起,這樣下去,消息傳到秦國,就是華陽夫人也不會為你撐腰了,你簡直氣煞我也!
我呂不韋傾家蕩產,替你拚力斡旋,才爭取來了目前有利的局麵。可你,竟然少不經事,貪戀女色,釀成大禍啊!速與此女斷絕來往,這事情沒得商量!”
異人哭告於地:“先生大德,異人豈能忘記。吾與趙姬同命感懷,誓為比翼,方今趙姬已有孕在身,棄之不顧,那我異人愧對天地,就是將來得到了功名富貴又如何能安享呢?”
“唉,冤家啊!”呂不韋怒氣稍懈,心緒不寧地來回踱步。
呂不韋終於想出了一個辦法,既能掩人耳目,又可以成全異人和趙姬。
“罷,罷,罷!我明日就給趙姬贖身,納其為妾,你倆個也好廝守在一起。隻是我呂不韋名義上是其丈夫,趙姬產子,對外就得說是我的子女,早晚是個罵名呀。”
異人:“趙姬若誕下兒女,就稱先生仲父何如。如若日後富貴,異人定不敢忘記與先生之約。”
呂不韋:“那個趙姬,沒有千兩黃金,人家又如何肯放?唉----再說。我們哪裏去籌措那麼多金子呢?現在,就是把我賣了,也難啊!”
異人眼巴巴地苦求:“還望先生成全。”
呂不韋無可奈何:“拿不出錢,就剩個騙唄。”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姬妾製度”,是一種殘忍無情的製度。古人雖然很早就對姬妾製度提出了異議。《易經》言:“二女同居,其誌不相得,曰革。”然而,姬妾製度卻仍然存在,而且發展成一種殘酷的定製。中國古代,名義上仍然是一夫一妻製,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
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嶽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淩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彙苑》:“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隻能與丈夫親昵,卻沒有資格稱夫妻。
《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隻不過是買來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國古代還是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製社會,兒女婚姻都要由父母決定。也許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階層間的自由戀愛,法律條文就更要嚴格規定妻妾之分。
《禮記》:“奔者為妾,父母國人皆賤之”、“良賤不婚”。那就是說,假如小兒女們自由戀愛受阻,相約私奔的話,則女方沒有資格為妻,雙方家族都隻認為她不過是一個妾而已。
相信現在做妻子的看了以上文字會很歡喜,原來二奶或小三是沒有地位的!但且慢,這是古代的事情,況且也並沒有全國推行,古代還有“三妻四妾”之說,如皇室的正宮、東宮、西宮三位娘娘。
且說經過一番考慮,呂不韋來到怡紅院,與玉翠兒在密室商議。
呂不韋與玉翠兒卻是老相識了,這玉翠兒徐娘半老、閱人無數,她心裏卻對呂不韋青睞有加。她總感覺這個時而器宇軒昂、老成持重,時而揮金如土、恣意豪放的男子身上有著一種說不出的神秘感,數番床上的激情過後,那種感覺更加強烈了。
“討厭,把手拿開,看你色迷迷的樣子,摸得人麻酥酥難受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