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人們對旅遊都有不同的定義,有人說,旅遊是一種消遣,它可以打發你無聊的假日,讓假日變得更有意思;有人說,旅遊是增長見識。它可以讓你見到不同地方的風土人情,文化資源,讓你學習到更多的東西;有人說,旅遊是一種放鬆。它能夠消除你長時間在都市中產生的心理疲勞。其實,每個人的想法都沒錯,旅遊對於每個人起到的作用不一樣,定義自然也就不一樣。
旅遊是我們的一種生活方式。我們須用發展的觀點來認識旅遊這一觀念。因為現代社會中的旅遊不同於古代文人的遊山玩水或徐霞客式的旅行和科學考察。它是人類社會中一種不斷發展的生活方式。關於這一點,國外一些學者也有同類的敘述。如英國伊什圖裏金(Estoril)就指出過旅遊的性質在逐漸發生變化,這主要表現在:
(1)娛樂旅行概念發生了變化。第二次世界大戰前隻有社會中的富裕的、有閑空的和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出國旅行,滿足於欣賞外國風景、藝術作品。現在這種概念已完全改變。因為出國旅遊者多來自各種不同的背景,對旅遊想法很不相同,所好和欲求更加五花八門,在有限的假期內盡量包攬這一切。
(2)現代旅遊是閑暇追享的“民主化”。如冬季旅遊,過去是少數富人強占的運動;騎馬、劃艇、射擊,是非大眾化運動。但是嗜好和閑暇的“商業化”已使這種活動能為一般人所享用。大量的人到國外去參加更為令人激動和更富有外國情調的活動,如登山、滑冰、水下遊泳和馬車旅行等。
(3)現代旅遊發展為“社會旅遊”。如英國度假營,既提供傳統的旅遊勝地具備的一切設施,又不斷開辟和發展新的風景區域,組織大群遊人觀覽,建造特別設計的低消費接待設施,並經常就地提供娛樂和其它服務。社會旅遊可以把大量旅遊者引入偏遠和相對不發達地區。
這些性質方麵的變化,表明旅遊的概念是變化的、發展的,旅遊這種特殊生活方式是發展中的生活方式,不論規模、範圍、內容和性質都起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