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學藝術教育存在的若幹認識問題(1 / 3)

大學藝術教育存在的若幹認識問題

學術論壇

作者:王琪

【內容摘要】藝術、藝術的特性、藝術的本質以及認識藝術的方法等是大學藝術教育的核心認識問題。文章對以上核心問題進行了具體的探討,以期對建立大學藝術教育的正確理念有所啟迪。

【關鍵詞】藝術 藝術教學 藝術教學管理

在探討、認識何謂實事求是、人性化的藝術教育的時候,筆者認為有幾個關鍵點需要厘清,如什麼是藝術?藝術的特性是什麼、藝術的本質是什麼?認識藝術的方法與認識數學的方法是否一樣?如果對這些核心問題沒有一個清楚的認識,圍繞藝術建立起來的教學就會犯“閉門造車”等主觀主義錯誤。主觀主義會貽誤學生、貽誤學校,甚至是貽誤國家,因為學生是國家未來的主人,他們能否成為可用之才,取決於他們現在所受到的教育。

一、藝術及基本特性

什麼是藝術?關於這個問題,英國當代著名藝術史學家、美學家貢布裏奇在他的藝術史專著《藝術發展史》的導論部分講的第一句話就是:“在現實中根本沒有藝術這種東西,隻有藝術家而已 。”①這句話是想提醒人們一個明顯存在的事實:藝術是一個遠為複雜的東西,自始至終都充滿了不確定性。當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環境、不同的人談論一個叫“藝術”的東西的時候,這個名稱背後所蘊含的意義是截然不同的。藝術的這一特性反過來也證明了,關於藝術是不存在確定而嚴格的定義的。否則,藝術的形態一定是被鎖定而成為固化了的狀態。如此一來便不存在藝術的發展,同時也更不存在藝術的曆史。

尊重藝術的這種不確定性就是尊重客觀事實,尊重客觀事實才是建立科學認知的前提,也才是建立教與學的前提。

目前,在藝術教學與藝術教學的管理方麵存在的較大問題是:把藝術等同於科學,雖然沒有在語言上、在文件上明說,但實際上卻是通過學院對藝術教學的管理方法,以及對藝術教學環節的評判方法等,認為藝術的學習和創作也應該像科學研究那樣,可以以所謂科學的名義,通過對材料的占有、分析、歸納,以及在邏輯推理的基礎上得到藝術的表現形式,同時也得到對藝術表現的本質的認識。既然藝術與科學相似,當然藝術教學與藝術實踐也應該可以像數學學習和研究那樣確立標準和邏輯程序。事實果真如此?答案是否定的。幾千年的藝術曆史和近200年來的美學研究告訴我們——從沒有哪一件藝術作品是在邏輯推理的基礎上(比如,像數學命題的演繹推理那樣)自動生成和出現,也從沒有哪一位欣賞者的審美快感是以邏輯推理為先決條件的。藝術是直覺表現,就是情感表現,而直覺與情感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由計算和推理得來。因為,它們都是生命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而生命更不是分析和推理的結果。

二、藝術的本質

雖然藝術充滿了不確定性,無從定義,但並不表明無法認識它。偉大的俄國作家列夫·托爾斯泰曾根據自身的創作實踐活動總結:“喚起自己曾經體驗過的情感,然後通過運動、線條、顏色、聲音或語言形式的表達,來喚起別人的情感。如此,傳達情感給他人,而其他人也可能會體驗到相同的情感——這就是藝術活動。”②法國偉大的雕塑家羅丹說:“如果沒有體積、比例、色彩的學問,沒有靈敏的手,最強烈的感情也是癱瘓的。”③羅丹的這句話可以視為是托爾斯泰關於藝術的理解的一個補充。由此,我們可以大致確定藝術的核心元素是什麼,輔助元素又是什麼?這就是藝術的核心元素與首要目標——表達情感。至於運動、線條、比例、體積、色彩、聲音、語言等輔助元素以及統合它們的形式(即輔助元素之間的組合方式)則都是為表達情感服務的。情感首先是與感受力和直覺有關,而不是與思想和邏輯有關。關於藝術的這些特性,英國著名詩人和美學家赫伯特·裏德認為,藝術的魅力並非訴諸意識知覺,而是訴諸直覺領悟。一件藝術品並非寄寓於思想,而是發端於感受。它是真理的象征,而不是真理的直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