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談聲樂教學改革(1 / 2)

談聲樂教學改革

學術論壇

作者:王秀紅

【內容摘要】聲樂教學改革是當前我國聲樂教學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文章從以素質教育為核心、以創新教育為指導、以心理教育為生命、以多元教育為內容四個理論層麵,對當前我國聲樂教學改革這一重要課題,進行了全麵係統、深入細致的研究與論述。力求對聲樂教學改革提供理性思辨與教學實踐的雙重參照係。

【關鍵詞】聲樂教學改革 素質 創新 多元

聲樂教學改革是當前我國各級各類院校聲樂教學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聲樂教學的改革是一項全方位、係列化、深層次的複雜係統工程。為此,本文從以下四個理論層麵,對當前我國聲樂教學改革的相關問題進行探討。

一、以素質教育為核心

當前我國教育改革的核心,是實現由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變。因此,聲樂教學改革同樣必須以素質教育為核心。

所謂“素質教育”,實質是能力培養,因為“素質”的本質即能力。聲樂教學的目的,是培養具有聲樂演唱能力的音樂人才。而這種聲樂演唱能力,又是音樂素質的集中體現。

這種聲樂演唱能力,是一個內涵十分廣泛的大概念。其一,它涵括聲樂演唱的許多基本能力,例如識譜能力、聽音能力、發聲能力、呼吸能力、共鳴能力、語言能力等。其二,它涵括多種唱法的演唱能力,例如美聲唱法的演唱能力、民族唱法的演唱能力、通俗唱法的演唱能力、原生態唱法的演唱能力等;其三,它涵括聲樂演唱的心理能力,例如注意力、意誌力、感知力、理解力、聯想力、想象力、情感體驗力與情感表現力等;其四,它涵括聲樂演唱的表演能力,例如表情能力、手勢能力、姿態能力、舞台應變能力、舞台控製能力、舞台互動能力等。其五,它涵括對聲樂作品的表現能力,例如思想內容(題材、主題、形象、事件等)的表現力、藝術形式(體裁、結構、語言、手法、風格等)的表現力等。

上述各種實踐能力的培養與養成,是當下我國聲樂教學改革的核心。習近平總書記最近提出的“空談誤國,實幹興邦”的號召,同樣適用於我國聲樂教學改革。

二、以創新教育為指導

聲樂教學改革本身即是一種創新,即破舊立新。因此,就必須以創新教育為指導。

“科學技術與文學藝術一樣,都離不開創新,離開了創新,科學技術就不能發展;離開了創新,文學藝術就失去了生命。”①無論是作為聲樂教學的科學,還是作為聲樂演唱的藝術,都必須以創新為生命。在整個聲樂教學中,必須不斷地超越前人,超越同時代人,並不斷地超越自己。

況且,創新已經成為21世紀全球各國家、各領域的一個大主題。我國已將創新作為整個國家發展的戰略之一,並製定了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早在200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中就明確指出:“建設創新型國家,核心就是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發展科學技術的戰略基點,走出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推動科學技術的跨越式發展;就是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國民經濟又快又好發展;就是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國家戰略,貫穿到現代化建設各個方麵,激發全民族創新精神,培養高水平創新人才,形成有利於自主創新的體製機製,大力推進理論創新、製度創新、科技創新,不斷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