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春秋戰國時期秦國音樂文化樣貌(1 / 2)

春秋戰國時期秦國音樂文化樣貌

學術論壇

作者:畢乙鑫

【內容摘要】早期音樂聲響已無法再現,但文獻與出土文物所流露的蛛絲馬跡,仍能對2000多年前的音樂麵貌提供想象空間。文章從區域空間入手,對於春秋戰國時期秦國成為諸侯國後的疆域進行整體音樂文化聲響的建構。文章整合16部古典文獻與考古出土文物資料,試圖架構起秦自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221年的音樂麵貌。

【關鍵詞】秦國音樂 春秋戰國音樂 多元音樂文化 賦詩言誌 女樂

李斯《諫逐客書》中“夫擊翁、叩缶、彈箏、搏髀,歌呼嗚嗚快耳目者,真秦之聲也”①,是學者論及秦國音樂時所必提及的。這種地域性與本土性的真秦聲,在100多年後的西漢《漢書·楊惲傳》中,仍見有“仰天拊缶而呼烏烏”②。除此之外,《詩經·秦風》中還有10首質樸、俚俗、不事雕琢的秦地歌謠。《列子·湯問》中的“薛譚學謳”一事,所呈現秦的聲樂藝術表現以及民間聲樂的教與學,也反映出秦國多樣的藝術表現。而《史記·商君列傳》中記載百裏奚逝世後,秦人以停止平日裏不間斷的歌唱行為來表達對賢相的哀思,反映了秦人歌唱行為的全民性。

與此同時,秦國這片土地也擁有諸多樂器,可歸為節奏樂器與旋律樂器兩類。節奏性樂器有《諫逐客書》中所提及的甕、缶、髀(人身樂器),以及《史記·商君列傳》所記載的相;旋律性樂器有《諫逐客書》以及之後《隋書·音樂誌》、《舊唐書·音樂誌》所提及的箏。“對於中國人而言,旋律樂器的地位一向高於節奏樂器”③,而偏多的節奏樂器,顯現出在秦國節奏樂器的普遍性與重要性則高於旋律樂器,反映著秦國本土音樂的簡樸與俚俗。

但除了以上內容,秦國音樂再未有被學者論及。在秦國這片土地上,難道僅有真秦聲這一種本土音樂聲響?事實不然,經過考證,秦國除了本土音樂文化之外,還存在著來自各地的多元音樂文化。

秦對他國音樂文化抱有開放性態度。對多元音樂文化的彙集,可見於周王室雅樂、賦詩言誌、器樂與舞蹈、女樂鄭聲、神仙音樂和音樂理論各方麵。

在對周王室雅樂的移植取用方麵,《左傳·襄公二十九年》中記載,季劄在魯國聽樂工歌《秦》時,有“此之謂夏聲。……其周之舊乎”④之感,杜預對此句的注釋是“秦本在西戎汧隴之西,秦仲始有車馬禮樂,去戎狄之音而有諸夏之聲,故謂之夏聲耳”⑤,都顯示出自西周時期的秦仲開始,秦國便移植了“車馬禮樂”,開始使用周王室雅樂。

出土樂器實物方麵,綜合王子初總主編的《中國音樂文物大係》、王子初的《中國音樂考古學》及方建軍的《音樂考古與音樂史》,目前已經出土於秦國的禮樂樂器有甘肅禮縣秦子鎛、秦編鍾、秦編磬;陝西寶雞秦公鎛、秦公鍾;鳳翔直柄鈕鍾、鳳翔鈕鍾;陝西鹹陽塔爾坡錞於;陝西鳳翔秦公一號大墓編磬等。樂器形製方麵,“以著名的西周晚期克鎛與秦子鎛、秦武公鎛相比較,可以看出秦國早期編鎛的形製,實際上是沿襲西周晚期的傳統”⑥。音階排列方麵,針對秦公鍾、秦編鍾及秦編磬這3件目前無殘缺、斷裂,且做好測音工作的文物進行分析後,可知秦國雅樂呈現著無商音的四聲音階形式,佐證了其對周王室雅樂的移植。

其次,多元音樂文化也體現於賦詩言誌方麵。《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史記·晉世家》與《國語·晉語四》中,均記載了秦穆公與重耳賦詩一事,顯示了作為詩書禮樂與中原文化代表之一的“賦詩”行為,早在春秋的穆公時期便已經被秦人所吸收。《左傳·定公四年》中記載了另一位秦國國君——秦哀公,對申包胥賦詩一事。孔子認為:“不學詩,無以言。”⑦賦詩作為中原漢文化的代表,若沒有較高的詩學修養則不能完成。而秦穆公與重耳對唱的5首詩,均不是出自《秦風》,也反映了其詩學素養。而秦君對賦詩言誌文化的運用自如,體現了秦國以其特有的開放性,彙集著來自中原諸國的音樂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