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28、風乍起(3)(2 / 2)

邵慕風覺得能夠自己賺錢給家裏減輕負擔實在太有誘惑了,而且安翊也在,跟著他的節奏就不用擔心會荒廢了學業,於是他就爽快地簽了。

誌毅反正沒什麼規劃,跟著他們一起玩就行,而且他家裏也從來不管他,隻要他不闖禍不學壞就行,所以他們一簽他就很沒個人立場地簽了。

許飛揚是最不願意的一個,從小的教育就是安分守己,平淡是福,娛樂圈離他太遙遠,平時看個電視聽個歌從不記得人家演員歌手是誰。可是安翊席添幾乎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兄弟,他有困難時他們從未旁觀過,伸手幫他時眉毛都不帶眨一下的,臨到兄弟需要他了他覺得自己赴湯蹈火都在所不惜。但真要幫吧,即使自己承受得了,家裏兩老估計得從此抬不起頭來做人,孝義難兩全,實在愁刹人。

席添也知道他的情況,可是這種時候他沒辦法大義稟然地說沒關係你不用簽了,他想要這個機會,非常想要,這種渴望騙不了任何人,說沒關係那就是虛偽。對著兄弟他做不出這麼虛偽的事情。但他也不願意逼迫許飛揚,畢竟人各有誌。所以他選擇沉默,讓許飛揚自己做選擇,無論何種結果,他都接受。

安翊就自身來說,當然是希望兄弟們能夠在一起,許飛揚不想跳入娛樂圈很正常,他自己也是啊。可是人總有取舍,在每一個關口,都要選擇最為有利的路來走,隻要心底裏記得自己要的是什麼,不迷失了心性就行。再說人都是善變的,也許今天不願意的事情,哪天就變成拚命想要得到的,未來誰知道呢,抓住眼前總是沒錯的。他們都還年輕,他們手上還沒有抓住什麼未來,他們都在探索著前行,這就是他們最大的資本。一無所有,就無可失去,才無所畏懼。

許飛揚到底被安翊說服了。他說得對,合同隻是5年不是終身,真的不行到時就不再續簽,或者中途找到更適合的主唱也是有可能的。至於家裏,瞞著是肯定不行的,不過安翊爸爸跟許爸爸是多年的老同事了,兩位媽媽也是好朋友,安爸媽可以幫著勸勸,不至於把他掃地出門。

就這樣,那個知了聲聲的夏天,五個人簽下了人生第一份合同,五年,風雨同行。

戴海潮知道他們的目的,欣賞這幫孩子之間的情誼,也願意成全他們的本心,所以簽合同的時候就口頭承諾,在他們結束義務教育之前,不給他們安排任何商業活動,不限製他們的任何行動,不強製要求他們新歌的數量。總之一句話,公司將對他們進行放養式的管理,直到全部入大學為止。

他們也算爭氣,感念公司的恩情,卯足了勁兒寫歌,以2年3張全新創作專輯的成績闖出了一番天地。公司也給足了麵子,他們提的需求,能滿足的全都滿足,比如一樓獨立的練習室,比如演出都在周末,比如不出席任何飯局無論邀約的是誰。

一直到全部進了大學,按照事先約定他們要配合公司的宣傳安排了,本以為會立即淹沒在各種行程裏,沒想到公司居然沒有采取強硬手段。小胖哥向他們傳達過類似的意思,他們表示仍不願意,公司竟然也一直容忍了。

直到這一次,坐在戴海潮麵前。

一件原本很小的事被擴大到這種程度,他們史料未及。看來,該來的終究是要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