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五斤死了,契約華工的命不值錢,死了,帶工頭把名字從花名冊上劃掉就是了,誰都不會記住他。可是,看不見的陰影籠罩著整個新客的隆幫,這比路上死去的弟兄還讓他們難過。原來指望來南洋幹活會比留在家鄉好得多,會找到一條活路,可是眼看著同船來的兄弟一路來一個個死了,死得那麼冤,那麼慘,而巴力頭、隆幫頭一點人性都沒有,往後自己怎麼過呢?誰都難免會遇到像五斤那樣的情況,怎麼辦?
日子照樣在沉重的勞作中艱難的挨著。好不容易盼到發餉了,還要等到傍晚下了班之後,隆幫李才慢條斯裏的抱著算盤來了,帶工頭便讓新客們排好隊等著叫到號才走到桌子跟前。
隆幫李先發話:你們都欠著公司的債,上次巴力黃說過,第一筆,坐船的錢是97荷盾;第二筆,船上吃的,每天0.2荷盾, 海上25天一共是5荷盾;第三筆,發給你們的衣服席子碗筷等用具,是5荷盾;第四筆,在路上你們吃了12天,那些野味就不算你們的了,夥食按優惠算,每天0.2荷盾, 12天是2.4荷盾,所以每人欠了——他撥拉著算盤,一邊念叨:總共109.4荷盾*。你們每人每天的工錢是0.24荷盾, 幹28天的工,一共是6.72荷盾, 這些錢不能全領, 隻能拿百分之八十,留下的百分之二十是還所欠的債, 巴力考慮到你們自己還得花錢,但是欠債也得還不是,所以留下百分之二十是合理的。每個月隻還百分之二十,這是非常優待你們了,一沒有算你們的利息,二允許欠到還清為止,沒有期限。
*據《印尼華僑史》(同上)第266頁列出自1912年至1925年每名新客由公司先墊付而規定日後需由他們歸還的路費和其他費用的數目如下:1912年—101荷盾……1918年—148荷盾,1919年—179荷盾,1920年—176荷盾,1921年—113荷盾……該表沒有1899年的費用,文中的110.6荷盾是筆者參考以上數字推理的。
每人欠了109.4荷盾!賣了身,九死一生,到頭來還欠了一大筆錢!華工們個個愣在那裏。三牛大著膽子問:那我們能領多少錢?欠的錢要什麼時候才能還清?
隆幫李再撥拉算盤,說:你們每月還1.42荷盾, 可以領5.3荷盾, 欠109.4荷盾, 還清的話就要77個月,也就是要6年多。
華工們哇的一聲像炸開了鍋:合同說隻簽一年就可以脫身,現在成了必須幹6年多,騙局!完全是設陷阱坑害人!他們明白了所有簽下一年合同的華工,沒有一人能在一年之後就脫身的,即使每天都出工不生病,每天都完成定額不挨罰,也得幹七八年才能脫身,何況巴力還會設圈套讓那些合同快到期的華工“犯錯誤”,一再延長合同期。難怪那些老客一個個都隻剩一把骨頭。
隆幫李說:有本事立即把欠債全付清了,你們可以脫身,巴力也願意。讓你們拖欠著還不是為你們著想?你們反過來不領情,那好,誰能現在就把欠的錢還清的?我立即跟他解除合同。
華工們沉默了。落入了虎口,隻能聽天由命了!
隆幫李知道已經把這些人全套住了,緩了緩口氣說:其實巴力也在為大家著想,想盡快讓大家脫身。來吧,一個個來按手印,領錢。
好像脖頸上讓人家套住了,隻得俯首貼耳服從了。按了手印,領了所剩無幾的工錢,有人歎了口氣,像條秋後的蔫絲瓜一樣,有人狠狠地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也無可奈何。
帶工頭們知道華工們領了錢,便過來攛掇:過來玩一把,痛快痛快,沒準還贏錢了,也能早些把欠債還了。帶工頭們心裏明白:設賭局是為了從華工手中奪走他們拿到的那一點血汗錢,因為可以從每桌賭局中“抽水”。他們在吃飯的桌上擺了賭局,幾個人湊在一起鬧騰,故意逗華工。因為日子過得太單調無味,一些華工便湊過去賭開了。
無處渲泄憤懣的華工們便在高聲喊叫中尋找到刺激,帶工頭們也隻有這時才允許他們為輸贏叫喊。他們喊著:黑子,過來賭一把,男子漢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