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上篇 苦難 第十二章(1 / 3)

十二

經過一陣混亂之後,被衝下去的人有的被救出來,但是,有十幾位礦工死了, 如果是溺水還好救活,可是這些礦工都被埋在汙泥潭裏,鼻腔和口中都塞滿泥垢,有的還吃進肚子裏,所以都沒有生還的希望,還有許多礦工受了不同程度的輕重傷。來順死了,小甲傷得很重,大剛和秋水比較輕。

老客那裏很快就知道新客幹活的錫湖出大事故了,他們說:佛朗出了事,打壟就更不安全,咱們也不幹了。帶工頭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巴力頭沒料到果真出了人命,但是他並不想賠償什麼,這些契約華工隻不過是兩條腿的牛馬,來礦區就得聽從他的指揮。他感到事態嚴重的是如果老客和新客都采取一致的步調那就麻煩了。

秋水等人對大家說:都不要幹了,一定要向賊孫子討個說法。礦工們叫道:把賊孫子叫來,他得負責!叫他償命!秋水說:大家得先商量商量,要提出什麼要求。老客們也派人過來和他們一起商議。

新客們提出了幾條:對死者要撫恤,對傷者要給予治療,改善夥食,過年過節得添菜。老客必竟對巴力的情況更了解,他們認為:要求對死者撫恤這一條沒用,因為礦工的親屬都在唐山(泛指中國),有的還不知道他的家鄉在何處是否還有人,即使知道,巴力也會編造謊言說已經把錢送去了,那不是等於零嗎?這樣,大家便同意把這條要求取消。

巴力孫來了,大大咧咧地問:要跟我談判不是?有什麼要求,說。秋水和大剛把大家商議的幾條要求說了,巴力孫沉吟片刻,說:我不能作主,這得問分公司總管。等著吧,不過,還得照常出工。秋水和大剛說:必須先答複,不答複就不出工。巴力孫眼睛一瞪:誰說的?大夥答道:大家說的。巴力孫看看不能來硬的,便退下了。

巴力孫回辦公室向荷蘭總管彙報,那些受傷的礦工傷勢的確都很嚴重,有的斷了腿,有的髖骨被砸碎,有的手臂骨折,治療起來得花很多錢,而且恐怕要一輩子殘廢,根本不能再幹活了。

二人用荷語嘰哩咕嚕說了一通,荷蘭總管說:你應該會算這筆賬:如果治療這些受傷的礦工,每人花一百荷盾都不一定能治愈,治愈後也不能幹活了,但是,從中國買來一個契約工人運到礦區的全部費用還不到25荷盾,礦區算他們的費用是超過一百荷盾,至少要用六至七年才能還清,也就是說,這六、七年是不花本錢白掙的,你會選擇哪個?巴力孫點點頭說:我明白了。荷蘭人知道點到為止,轉身走了。

辦公室裏隻剩巴力孫一人,他自言自語道:他娘的!紅毛真會算計。運一個契約工人才花二十五盾,卻給人算作超過一百盾,要白幹六、七年才能還清這筆債,也真夠損的*!可是,不這樣的話,我巴力裏又怎能掙錢呢?他拿出了礦區的賬本,上麵記下每筆數字:

每位礦工每年可生產錫2000市斤......自1867/68年度至1911年,公司每股每年分到的紅利平均不少於285盾。勿裏洞的錫產量增長迅速,1853年剛創辦時是652擔,1877年產量為59333擔,增長了297倍,占全印尼錫產量的57%,比邦加產量還高;1879年至1881年,1883、1886至1888年、1891年,產量都占50%以上,這八年裏,勿裏洞的產量都超過邦加。**

狠心的巴力孫看了這些數字,心裏都會發毛——心想:一個礦工給礦區帶來多大的利

潤啊!

*數字來源:據盧秋生回憶錄:礦工在契約期每天工資0.24盾……期滿若要回國,資方給25盾遣送費,如果不幸喪生,沒有撫恤金。引者注:“資方給25盾遣送費”,說明荷蘭人運一個華工的全部費用不會超過這個數。

**數字來源:《印尼華僑史》——溫廣益、蔡仁龍著,1985年海洋出版社 第267頁。

巴力孫噓了一口氣,心想:無毒不丈夫!他已經想好應該怎麼做,便帶上幾個手下的人又去了新客的隆幫。巴力孫裝著笑臉說:你們的條件荷蘭總管說可以考慮,先把受傷的抬走,我們找萬律(礦區稱醫生“萬律”,是mandor的客家譯音)治療,其他的再協商,這樣,可以開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