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切實加強“三資”管理 維護農村社會穩定(1 / 2)

鄉鎮工作

作者:任樹春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是農村發展的保障,是農村穩定的基礎,也是農村幹部和群眾關注的焦點和農村工作的難點。要做好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發展、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必須重抓“四項機製”,走一條“決策民主化、管理製度化、審批程序化、監督高效化”的資金、資產、資源管理使用道路。

一、必須從落實責任入手,整合資源,建立健全“三資”管理的領導機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堅持把落實各級和各個環節責任作為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重要抓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領導管理機製,具體要落實好“三抓”。一是要抓領導,強化管理意識。要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門領導組織,由鄉黨委書記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統一組織協調,在村級也要由村支部書記牽頭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我們黑山寺鄉在成立相關領導組織的同時,認真製定並出台了《黑山寺鄉關於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要求各部門要特別重視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依法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進行指導和監督,加強管理,落實責任。二是要抓隊伍,整合管理資源。各有關單位要明確分工,將責任落實到位。做到齊抓共管、各負其責,切實履行好職責。如鄉紀委負責查糾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中的違紀問題、落實責任追究;農經站負責對農村財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並負責對農村集體經濟進行審計;民政所負責監督村級履行民主議事程序,落實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工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三資”監督管理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和對農村資產的監督管理;農業綜合站負責對集體土地、沙場等自然資源的管理;重點辦負責對農村工程招、投標和經濟承包合同工作的業務指導。三是要抓考核,兌現管理績效。製定“三資”管理責任追究辦法,把“三資”管理的內容和要求納入到村級領導班子考核中,凡“三資”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幹部群眾有意見的,一律不得參加各類評先樹優活動。我鄉在2009年初村“兩委”換屆工作中,就有兩名上屆村幹部因“三資”管理不善而被取消競選“兩委”幹部資格。實行上述措施以後,全鄉形成了統一協調、分工負責、密切配合、上下聯動的工作機製。

二、必須從規範運作入手,建章立製,建立健全“三資”管理的保障機製

規範的製度是各項工作有效開展的根本保障。要不斷完善《民主理財製度》、《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製度》、《集體資產處置製度》和《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監督辦法》等各項規章製度,進一步加強村級“三資”管理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在資金方麵,要進一步完善農村財務管理製度。我鄉製定出台了《黑山寺鄉關於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若幹規定》,全鄉10個村全部施行“村財鄉管”,任何集體開支,首先由經辦人做出預算,向村主管財務的領導提出申請,村主管財務的領導,根據開資項目和數額,分別履行審批手續。所有開支項目,不論大小都需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共同簽字。嚴格實行票據“三審”製度。即先由報賬員審核,再由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無疑義後加蓋驗訖專用章,最後報鄉農經站複核後,加蓋主管領導印鑒後方可下賬。所有支出實行預算製,嚴格實行“先預算、後花錢、再記賬”工作製度。二是在資產方麵要嚴格監管。我們建立健全了農村集體資產台賬,全麵反映資產種類、數量及經營使用情況,並將各村的資產情況全部錄入電腦,根據實際增減隨時更新,對增減情況及時記錄歸檔。逐步建立起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民主監督、科學管理的集體資產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三是在資源方麵要規範管理。我們建立了集體資源招、投標管理製度,製定了鄉、村集體資源招、投標管理辦法。鄉、村資源發包、租賃、出售、拍賣等,必須向鄉“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鄉“三資”服務中心按工作流程辦理並向社會公開,實行定點招標。招標單位要製定操作規程、方案和工作規範,做到有章可循。2008年投資425萬元的學校公寓樓建設和口前村礦山資源整合項目,就是嚴格按照招、投標製度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