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出門奇遇(1 / 1)

故事快餐

作者:汪 誌

劉大壯長得跟他的名字一樣,身材魁梧,濃眉大眼,一看就是個大款相。

這天早上,劉大壯打扮一新'剛出胡同口準備去找工作,一個漂亮的女孩迎了上來:“大哥,耽擱你幾分鍾行嗎?”劉大壯點點頭。“是這樣的,”女孩從挎包裏拿出一個證件,“我是心理測試公司的工作人員,我們正在開展一項公眾調查,想測試一下現代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怎麼個測試法?”劉大壯注視著對方。

“從今天開始,你就在家人的視線中神秘地‘失蹤’了,時間為二至七天,我們公司有專門的房間供你居住,吃喝等一切免費,隻是委屈你幾天裏不許跟家人取得任何聯係,當然我們是付一定報酬的,兩天內為3000元,每多一天加1000元。”女孩說完從包中拿出一份合約遞給了劉大壯:“請問先生選擇‘失蹤’幾天?”

合約上的主要條款除了女孩剛才說的以外,還有一條違約責任:“如違約必須承擔1萬元違約責任金。”

“那就選擇兩天吧。”劉大壯心想,給吃給喝還給那麼多錢,多好的美事啊。

心理測試公司提供給劉大壯的“專用房”隻有8平方米,裏麵除了一張單人床外,連張報紙都沒有。第一天,劉大壯吃了睡,睡了吃,感覺還挺舒服。可第二天下午開始,劉大壯就睡不著了,心裏麵有點煩,人畢竟不是豬啊,咋能這樣活著呢?可一想到再忍十幾個小時就能得到3000元報酬,他又睡下了。

一轉眼,兩天時間到了,劉大壯正等著點大把的鈔票時,那個女孩來了:“劉先生,兩天的‘失蹤’對家人來說,心理承受能力並不大。剛才我們公司討論研究,將你的‘失蹤’期由兩天延長到七天,怎麼樣?”劉大壯眨了眨眼,當即點頭同意。

盡管度日如年,但為了那可觀的酬金,劉大壯還是熬到了第七天。可等他早晨醒來時,卻發現四周靜悄悄的,房間鐵門大開。他急忙跑到公司辦公室一看,隻見裏麵一片狼藉,早已人去房空。劉大壯有點傻了,即將到手的七八千塊錢啊,怎麼忽然就沒有了呢?

慌亂中他拿出了那份合約,心想,隻要有合約在,你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隨即來到了工商局,可工商局的工作人員查找了半天也沒有查到這個心理測試公司。對方提醒劉大壯,這夥人可能是騙子吧。劉大壯說,不可能的事,他們免費管吃管喝管住,哪有做賠本買賣的呢。

工商局的人說,天上不可能掉餡餅,是不是你的個人資料被他們獲取了,就想出這個辦法騙你,眼下什麼樣的人都有,趕緊到公安局報案去吧。劉大壯一聽這才有點慌了,趕緊跑到公安局,把此事的前後經過一五一十說了一遍。

警察正準備跟劉大壯前去那個心理測試公司調查此事,一個老大爺跑了進來。隻見他抓住警察的手說道:“警察同誌,快幫我抓住那幾個騙子吧!”

“誰騙了你,大爺?”警察問。

“就是那個所謂的心理測試公司。”老大爺非常氣憤。

一旁的劉大壯一愣,急忙拉住老大爺的手問道:“什麼?心理測試公司騙了你?我在那兒呆了七天,咋沒見你?”

老大爺望著劉大壯:“你在那兒呆了七天,那你的家人給了他們多少酬金啊?”這一問,劉大壯糊塗了。

老大爺繼續說道:“兩個多月前,有一男兩女租了我幾間房,說辦什麼心理測試公司。有一天,我請那個男的喝酒,中途我問他測試啥?那個男的喝醉了,說他們測試個屁,主要是騙錢。我問他怎麼騙錢?他說,他們將測試目標鎖定在有錢人身上,然後在其家人不知曉的情況下讓其‘失蹤’。眾所周知,家庭成員‘失蹤’,其家人的第一反應是到公安局報案,第二是在媒體上發尋人啟事,以高酬金答謝提供線索的人,於是他們作為‘線索人’很輕易地得到了高報酬。當然這種報酬要比付給‘失蹤’者的報酬高得多,否則,他們將‘討價還價’。‘失蹤’者和其家人事後雖知曉了這種伎倆,但苦於有合約在先,且‘失蹤’者平安無事也就算了。本來,我想告發這個騙局,可人家說給我房租加倍,我生怕失去這筆房租收入,就沒有去告發,沒想到他們一分房租沒有給就跑掉了。”

警察嚴肅批評了他這種“知情不報、害人害己”的行為,然後說道:“大爺,你知道他們為什麼跑嗎?多虧了這位劉大壯同誌,否則將有更多的人上當受騙。”隨即,警察把劉大壯的經曆說了一遍,忽然問劉大壯:“你怎麼‘失蹤’了七天,家裏沒有人來報案?”

劉大壯不好意思地撓撓頭,說道:“我是來這打工的,這幾天剛失業,看到他們給吃給喝又給錢,就答應了,想不到這幫騙子卻被我給嚇跑了。”

責編:湯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