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之窗
作者:苑斌
摘要:預算單位往來賬款是預算單位在經濟業務活動過程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臨時性結算的款項,涉及債權和債務兩方麵。往來賬款的管理,是預算單位財務管理的基礎,也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之一。本文擬從水利行業的角度,分析預算單位往來賬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關鍵詞:預算單位 往來賬款管理建議
預算單位往來賬款是預算單位在經濟業務活動過程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臨時性結算的款項,涉及債權和債務兩方麵。涉及債權的往來賬款主要在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財政應返還額度等科目內核算;涉及債務的往來賬款主要在借入款項、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應交稅金、應付工資和應付津貼補貼等科目內核算。往來賬款的管理,是預算單位財務管理的基礎,也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之一。本文擬從水利行業的角度,剖析預算單位往來賬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一、預算單位往來賬款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以水利部駐山東某局為例。截止2010年底,該局共有預算單位52個,職工共計8719人,其中在職4975人,離休286人,退休3458人;年末往來賬款餘額為85067萬元,其中應收款項為44727萬元,應付款項為40340萬元;在職職工人均債權8.99萬元,人均債務8.11萬元,可謂是數額巨大。往來賬款已嚴重影響了水利預算單位的事業目標的實現和單位正常運行。當前水利預算單位往來賬款管理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往來賬款核算不規範
部分財務人員不按財會製度和法規處理賬務,擅自改變賬務處理方法,造成會計核算不實,會計信息失真。主要表現在:
1.利用往來賬款核算對外投資。
按現行會計製度規定,預算單位的投資行為應通過“對外投資”科目核算,但實際中,有些單位不通過“對外投資”科目,而是通過“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等往來賬款科目進行核算,造成核算內容與製度規定不符。
2.一債雙掛,虛增債權債務,歪曲財務狀況。
3.利用往來賬款隱瞞收入,虛增債務。
按現行製度規定,預算單位的收支應全部納入部門預算,並按批複預算執行,不得超支,超收部分納入來年預算方可動用。但個別單位為逃避預算監管,將應納入預算的利息收入、資產出租(出借)收入、資產處置收入等作為應付款項,利用往來賬戶隱瞞收入,截留預算資金,坐收坐支、亂支亂用,致使部分收支遊離於預算之外。
4.利用往來賬款虛列支出,虛增債務。
個別單位年終預算支出尚有結餘,在年末結賬前虛列支出,以防年末結餘導致來年部門預算的核減。個別單位將已列支的款項,如代職工繳納的水電費、暖氣費、物業管理費、個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等,扣回時未按規定直接衝減支出而掛應付款項等。
5.利用往來賬款減少支出,虛增債權。
個別單位“寅吃卯糧”,年度預算超支,為做到年終決算平衡,就把年度內實際已經發生的支出調出,同時掛應收和應付,待來年再轉為支出,形成單位的“隱性債務”。
(二)利用往來賬款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
個別單位和個人為一己私利,通過往來賬款的轉進轉出套取財政資金,設置“小金庫”;還有些單位單方麵設置往來賬,為上級單位或關聯單位私設“小金庫”提供便利;個別單位與關聯單位商定,將應收的管理費、租金、投資收益等收入不在本單位財務賬中反映,直接到關聯單位報銷衝抵。
(三)往來賬款內部控製製度不健全,風險意識較差
個別單位領導財務管理意識淡薄,財務監管不力,對長期掛賬、特別是前任領導任期內的掛賬不管不問,債權、債務無法查清;對相關製度落實不力,形同虛設:如往來賬款賬目不全,會計工作交接手續不齊,前後賬目不銜接;個別單位隻登記總賬,不進行往來明細賬核算,甚至少計、漏記往來賬等。
(四)往來賬款長期不核實、不清理,賬實嚴重不符
個別單位在資產管理上,重視現金、固定資產的管理,忽視往來賬款中應收款項的管理,加之個別單位領導人更換頻繁,年度資產清查流於形式,個別往來款項已成死賬卻不及時清理,債權債務賬賬、賬表、賬實嚴重不符。在個別單位往來賬款戶頭達上百戶,金額高達幾百萬甚至上千萬,且賬齡較長,掛賬時間達十幾年甚至更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