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夢之誕生:三、媽媽家的成員(1 / 1)

三、媽媽家的成員

媽媽家雖然很小,卻一直很熱鬧。

我一歲多的時候,爸爸把寄養在北京的姐姐接回來了。

爸爸在與媽媽結婚之前,曾經有過兩次婚姻。第一次是在地下工作期間,妻子姓汪,在1948年錦州解放後不久病故,沒有子嗣。她的娘家在北京,後來爸爸一直與他們有些聯係,提起來就簡稱為“北京汪家”。第二次婚姻是在解放戰爭後期部隊南下期間,妻子姓薛,後來也病故了。這段婚姻留下了兩個孩子,男孩叫多多,大我4歲,女孩叫津津,大我兩歲。爸爸當時因為工作忙無法自己照顧孩子,就把多多哥哥送到了南京叔叔家,把津津姐姐送到了北京汪家,請他們幫助照顧。這些情況我都是20多年後長大成人了才逐漸知道的。

在我一歲多的時候,媽媽跟爸爸說,孩子在親戚家照顧太給人家添麻煩,還是接回來吧。爸爸也同意了。可是考慮到怕媽媽工作忙孩子多了照顧不過來,決定先把姐姐接回來。姐姐接回來就到了211醫院由媽媽來撫養。

我三歲左右的時候。姥爺從河南老家來了。

上個世紀50年代末期,國內開展了反右鬥爭,我的二舅在河南家鄉被打成右派。經過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三麵紅旗”的大規模群眾運動,從1959年——1961年,國家經曆了三年艱苦的經濟困難時期。媽媽的家鄉河南是重災區,農村生活非常困難,姥爺從家鄉出來,到了哈爾濱。

姥爺當年60多歲,當時身體很虛弱,雙腿浮腫。媽媽安排他住下,一起生活。經過一段時間的恢複調養,姥爺逐漸恢複了健康。

姥爺的身體本來是很壯實的。他中等個,眉毛很長很重,大眼睛,頭發理的光光的,煙吸得很重,整天笑嗬嗬的,一口濃重的河南腔。最愛吃麵條和肉食,很肥的肉都能吃。

媽媽給姥爺找了個在洗衣房的臨時工作,一幹就是三年,每個月有一二十元的工資。姥爺都交給媽媽,三年媽媽給他攢下幾百元,後來姥爺回河南用這錢蓋了全村最好的一棟房子。媽媽是在軍官食堂吃飯,我和姥爺跟著她吃,她帶著姥爺先去食堂,讓姥爺坐著她去打飯,打回來端到桌前給姥爺吃。頓頓如此,天天如此,三年如此,在整個軍官食堂成為一道景觀。媽媽的同誌們看到都說:這個老爺子真有福氣!別的人家農村來的父母沒有一個有這樣待遇的,多是把糧買回自己在家做,粗細搭配,父母在家做家務,照看孩子,當保姆使喚,甚至經常受兒女的批評。

姥爺工作之餘經常出去走,有一次走了一天很晚才回來,媽媽問他去哪兒了,他說:我想著走走看哈爾濱有多大,走了一天也走不完!媽媽笑著說,這是大城市,你當咱們家的縣城呢,走幾天也走不完啊。

我小時候應該算是很聰明的孩子,7個月會走路,不到一歲會說話,一歲多就開始認字了。一兩歲時每次大人準備帶我出門,我都不厭其煩地反複提醒大人:咱家門鎖了嗎?窗戶關好了嗎?比大人還操心。姥爺抱著我出去玩,我指著街上的路牌念上麵的字,姥爺回來見了媽媽就說:“這孩不能要了!”媽媽驚問:“怎麼了?”“這孩是個妖精!我都害怕!我抱著他走到哪條街上,他都能指著牌子認字,什麼街什麼路他全認識!這孩真不能要了!”

姥爺為人實在,忠厚老實,人緣很好。他在大院裏交往最多感情最深的,是一位開救護車的司機師傅老萬。老萬也是河南人,經常請姥爺去他家,還經常留姥爺吃飯。

表姐慧君也從河南來了。她是我大舅的大女兒,大舅在1949年跟媽媽一起參加了解放軍,表姐那時還隻有兩歲。她從小眼睛不好,在河南家也沒條件治療,越來越重。後來被大舅送到了媽媽家,媽媽給她安排住院治療,總算保住了視力。表姐跟媽媽的感情非常深,長大參加工作後,隻要有機會就來看望媽媽,在我家一住就是幾天半月的。

媽媽對姥爺的孝順,對表姐的親情,在我幼小的心靈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記。

算一算,媽媽家當時的成員,有媽媽、姥爺、姐姐、表姐、我再加上常年雇的保姆。我現在已經記不得當時隻有半間屋子的媽媽家是怎麼住下這些人的,但事實是,媽媽家確實是在這樣的狀態下七年之久,直到1965年媽媽從部隊轉業離開211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