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十四、遭遇“偷錢門”和“逃學門”(1 / 2)

十四、遭遇“偷錢門”和“逃學門”

1969年來到了。元旦過後,剛剛過完11歲生日半個月的我卻遭遇了少年時代最大的一次危機,幾乎同時爆發的“偷錢門”和“逃學門”,把我在家裏和在學校多年的“好孩子”形象完全顛覆,我幾乎變成“問題少年”。

“偷錢”的由來是這樣的:前麵提到過,我和馬遂合計著給班級做好事,想辦個小圖書館,可是書不夠,後來我偶然看到媽媽兜裏的錢,就突然動了念頭,偷拿了幾元錢去買書。這樣拿了幾次,把小圖書館辦起來了,我們受到了老師的表揚和同學的讚譽。因為有了“資金來源”,以後我們給班級做好事就有了底氣,買掃帚、買宣傳畫......

偷拿了媽媽幾次錢,媽媽都沒發現,我的膽子也就越來越大。偷拿的次數越來越多,每次偷拿的錢也越來越多,從幾毛到幾元。媽媽從來不用錢包,錢就散放在兜裏。因為她每天都要擠幾次公共汽車,如果有錢包極易丟失。用她的話說:錢包是給小偷準備的,一下子就全給拿走啦,這樣散放在兜裏,就是被偷了一下子也沒法全拿走,總要剩下點兒!受媽媽影響,我長大成人後也從來不用錢包,我隨身的證件、錢就散放在各個衣兜褲兜裏。媽媽這種放錢法,給當時的我製造了機會,偷拿出來點她也難以發現:這個兜裏少了點錢,可能在別的兜裏呢。

偷拿的錢最先是為了給班級做好事,慢慢地就變味了。看到商店裏擺著好吃的、好玩的、新書、無線電零件......喜歡了就買點。錢花沒了,就找機會再從媽媽兜裏偷拿點。

“逃學”,這本是“壞孩子”的專利,怎麼也會在我身上發生?緣起於1968年入冬時,我得了一次重感冒,發高燒。媽媽下班回來,發現我病了,趕緊給我吃藥打針,做好吃的。平時媽媽忙於工作,每天回家都很晚,匆匆做飯收拾,還要檢查我的作業、日記。如果我沒好好寫,媽媽會很嚴厲地批評我,甚至讓我立即寫,寫完才能吃飯!總之,我感覺媽媽對我非常嚴厲,卻很少感到慈愛。可是,媽媽一發現我病了,發高燒,她的母愛之情就立即充分表露出來。我終於知道,隻有我病了,才能感受到媽媽的關愛,所以,我希望我病的重一點,多病幾天。

病了,自然也不用上學了。那時候雖然學校的秩序已經被打亂,可那時候的老師還是非常負責任的。班上的學生如果誰無故曠課,或者跟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來往比較多,都會立即引起老師注意,老師會找家長,千方百計地防止這個孩子學壞,可以說,那時候學校的秩序基本上是靠老師們的師德來維係的。一般的學生如果不能去上學想請假,必須是家長寫請假條或者假條上麵必須有家長簽字。因為我是老師最喜歡最偏愛的“好孩子”,所以老師不認為我會有什麼問題,我某一天沒去上課,或者讓來找我一起上學的同學帶一張我自己寫的假條就可以了,甚至假條也沒有,我過後上學跟老師說一聲,因為有病了這兩天沒來就OK。我發現了自己有這個“特權”,從此就有意無意地開始行使我這個“特權”啦。真病了,不用說,理所當然休病假。有時候沒有病,就是有點煩,不想上學了,自己寫個假條,讓同學捎給老師,就逃一天學,在家玩。

終於,“偷錢”和“逃學”集中在1969年元旦過後的幾天敗露啦。

元旦前後,我又有點感冒,請了病假在家休息。1月2日這天,媽媽上班走後,我拿著剛從媽媽兜裏偷拿出來的幾元錢,跟毛子一起到道裏市場買了一大掛鞭炮回來,把鞭炮拆開,我倆一人點著一根香煙,兜裏揣了滿滿的鞭炮,在院子門口放了個痛快。

第二天,我仍然沒去上學,早上在媽媽上班前,我又偷拿了一些錢,這次,媽媽發現了。這段時間媽媽感覺兜裏的錢有點不對,引起了她的注意,今天她終於發現了我的行為。媽媽狠很批評了我一頓,因為急著上班,她讓我好好想想,檢討一下自己寫在日記裏,等她下班回來再說。

“偷錢門”爆發了。

4號,馬遂放學後來了,帶來何老師寫給媽媽的一封長長的信。我打開看了,何老師在信中說,2號她騎自行車從高誼街走,路過我家樓下時,看到我和幾個孩子手拿香煙,點火放鞭炮。她當時沒有停下問我。回學校後她想一想,決定還是給家長寫封信反映一下情況,老師說,楊力衛是個非常好的孩子,學習好,各方麵表現都好,思想要求上進,熱心幫助同學,為班級做好事,各項活動都積極參加並起到帶頭作用,可以說,他是全班同學的知心人。這幾天他請了病假沒來上學,可是為什麼會在外麵放鞭炮,希望引起家長的注意,共同關心愛護和幫助這個孩子,讓他更健康的成長。大意如此。

我和馬遂讀了這封信,我們共同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馬遂說,你好好想一想,怎麼跟老師和家長說。他就回家了。

“逃學門”也爆發了。

我又反複看了幾遍老師的信,這時天已經很晚,媽媽還沒下班。偷錢、逃學,這兩個可恥的行為集中暴露了,如何麵對嚴厲的媽媽?如何麵對老師和同學?我想不明白,也不敢想,不願意再想。我把信擺在桌子上,等媽媽一回來就能看到,然後上床鑽進被窩,不知什麼時候我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