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寧聽著馬克說完,聳了聳肩:“我也是,但隻是失望人物本身,絕對不是莫言的文字,因為其實想想,一切都解釋得通:小說的高潮固然重要,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是箴言啊!作者忠於人物性格,遠甚於單純追求所謂的‘規矩’。你說呢?”
馬克似乎被說服地用力點點頭,簡寧繼續說道:“不過,你沒覺得《豐》和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有特別多的相似之處嗎?”
“哦?何以見得?”
“兩本書都是以一個世紀作為時間的跨度,講一個家族的興衰;都有一個神通廣大的母親維持著家庭,然後是舉止讓人匪夷所思的後代們,女人也都以悲劇結尾等等。主人公都有一個癡呆的祖父或者祖母和愛情觀扭曲的姊妹,書裏還會有性格古怪且最後慘死的老處女……”簡寧意識到自己的聲音越來越大,不禁不好意思地停了下來,喝了一口威士忌:“我曾經想寫過一篇列舉《百年孤獨》和《豐乳肥臀》相似之處的文章,題目就叫‘難道隻有我一個同時看過《百》和《豐》的人嗎?’,但後來覺得,很多人光看題目恐怕就一副要擼起袖子叫罵的架勢吧。而且說不定還沒發出去就被‘和諧’掉了。”
“是啊,恐怕會這樣,”馬克讚同道:“敵不過敏感的公眾情緒和極端的自尊心。恐怕會說:‘你行的話你倒是也寫啊?!’”
“好像我評論個冰箱,自己要先回製冷一樣。”
“哈哈,”馬克被逗樂了:“好啦丫頭,再這樣聊下去我的意麵就要毀了!”他又扮了個鬼臉。其實簡寧也知道,說這麼多無非是為了掩蓋自己的拘謹,她實在想不起來頭盤用的餐叉和主菜餐叉有什麼區別來著。
馬克忽然從身後遞過來一雙筷子。
“咱們今晚拿筷子吃吧,怎麼樣?”
簡寧頓時心生感激。
如果有個男人,覺得你的感受比滿足他自己的虛榮心還重要,至少說明他很在乎你吧。簡寧忽然想起沙莎曾說過這樣一段話。
看來這場遊戲中,我們都越來越認真。
從馬克家醒來時,陽光已經照滿整間公寓。馬克家有著寬闊的陽台,加上優越的樓層,采光很好。簡寧覺得馬克家的床真是舒服。兩個人在床上又溫存了一會兒,一起起床。簡寧感到一陣饑腸轆轆,看看時間,難怪,已經快十點了。
馬克很懇切地留她自己在家裏,簡寧聽得出來他的誠意,所以心安理得地和馬克坐在陽光明媚的餐桌前,享用馬克精心為她準備的早餐。原來除了PB&J,馬克可以在早餐桌上變出更多花樣。
昨晚的約會十分浪漫,就連吃完晚飯一起洗碗、收拾廚房也進行得甜蜜不已(馬克總會找機會吻簡寧)。之後兩個人邊看電影,邊喝完剩下的霞多麗。
算上昨晚,這幾乎已經是正式約會的節奏,到底會不會走到戀愛的那一步呢?簡寧心裏想偷偷想著,望著正給自己烤吐司的馬克,欣賞他好看的倒三角背影。
如果從年齡上講,和自己相差十歲稍微大了些,但還是可以接受;外貌、工作背景完全沒得說,收入絕對可觀(看他住的地方和開的車就知道);學曆高自己一大截(不過將來自己也應該會是碩士無疑);個性嘛……
也許馬克的個性是最打動自己的,簡寧想,兩個人有聊不完的話題,對待彼此(應該)都是發自內心的真誠。
隻不過,簡寧想,自己有些配不上他。外表勉強說得過去(雖然馬克在床上一再讚美自己的身體),沒出過國,隻是窮學生一枚。
正想著,馬克端來了早餐,坐到簡寧對麵。
“怎麼有心事?”
“沒有啦!”簡寧撒了個謊,她決定順其自然——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昨晚還沒問完你當調酒師的故事,”簡寧轉換話題:“給我講講怎麼樣?”
“如果你想聽的話,”馬克啜了一小口咖啡。
“本科時候一直住在倫敦,學校要求留學生必須住在學校提供的宿舍裏住。房租貴得很,卻又沒得選擇。那時完全靠家裏支付,我便成了家裏最大的負擔。
父母雖然收入穩定,但還是越來越吃力,在英國留學的費用遠超出他們的預算。而移民局覺得本科生年齡太小,不允許我打工,讓我沒機會幫他們分擔,所以除了保證基本生活,整個本科四年一直在拚命省錢。
吃得總是特別簡單:住的地方沒有廚房,隻能每周去超市買一大堆最廉價的麵包、薯片、罐頭回來,放在房間裏。最常吃的就是PB&J,那時間基本吃遍了各種口味的果醬。”
簡寧微微一笑,馬克繼續講著:“為了省錢,別的同學邀請一起拚車旅行時,我都猶豫再三後拒絕了,覺得任何浪費錢的行為都有愧於父母。所以在英國四年的本科時間,除了英格蘭的幾個城市外,完全沒去過威爾士和向往已久蘇格蘭。
等拿到了碩士的offer,簽證允許我每周工作三十個小時,我終於有機會賺錢了,馬上開始努力找工作,但又不能和白天上課衝突,於是選擇了晚上在酒吧打工。調酒就是那時候學會的。碩士論文任務很重,課餘時間又用來打工和實習,畢業後就直接在倫敦工作,於是去蘇格蘭旅行的願望到現在也沒實現。”
馬克說到這兒,露出了一種懷念和遺憾的表情:“現在想想,真不應該那樣度過時光,大不了做窮酸的背包客又能怎樣,沒能好好在英國旅行真是遺憾!蘇格蘭一直是我最向往的地方!”
“蘇格蘭。”簡寧重複著。
“蘇格蘭,尤其是愛丁堡。”馬克說。
簡寧想起曾經看過一部電影,叫《裏斯陽光》,講的是生活在愛丁堡的幾個年輕人的愛情故事。電影裏的愛丁堡有著漂亮的街道和絢麗的夜色,愛丁堡的人講著一種既不算美音又不能算是英音的英語,一直讓她印象深刻。
“倫敦其實很無趣,”馬克邊回憶著邊說:“已經因為大量湧入的遊人和移民變得麵目全非,尤其是在加入歐盟之後,街上的說著亂七八糟各國語言的外國人遠比英國本地人要多得多。成團旅行的中國人、韓國人和日本人,一臉陰森的阿拉伯人和目中無人的美國人。雖然愛丁堡也和倫敦以及世界上所有有名的首都城市一樣:遍地是遊人,賣土特產和紀念品的商店遍地都是——對了蘇格蘭的土特產主要是格子圖案的羊絨製品、奶油甜酥餅(shortbread)和哈吉斯,當然還有哈利波特——但我聽說,愛丁堡更多保留了原來的特色,顯得更加平和、古樸一些,就好像傲氣十足的蘇格蘭人一樣,愛丁堡不屑向任何世俗或所謂的主流文化妥協。”
“哈利波特的故鄉。”簡寧忽然想起來,脫口而出。
“是啊,據說JK羅琳在創作《哈利波特》時最常去的那家咖啡廳現在還開著,生意異常火爆,叫elephenthouse。”
“象舍?”
“嗯。沒有直接改用‘哈利波特’重新命名咖啡廳,應該是版權問題吧。”
“好想去。”
“說不定以後有機會一起去蘇格蘭旅行。”馬克深情望著簡寧,似乎並非一時口中說說而已。
“我先有護照再說吧!”
直到周日的下午,簡寧覺得不得不回宿舍去趕完導師發過去的翻譯稿,兩人才戀戀不舍地分開。馬克如常把車開刀了簡寧宿舍附近的路口。
“周末我接你下班?”
“好!”簡寧甜甜一笑:“不過周六的內容可不可以由我來安排?”
“哦?好啊,”馬克微笑著:“當然可以,想去逛街?看電影?”
“帶你去見斯格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