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朝海域30年保護費潛規則(3)(1 / 1)

幫艇費 中間人

一方麵是中朝海域邊界未明的曆史現實,一方麵是打漁謀生的生存需求。在中朝的灰色海域,已經形成由中國邊貿“中間人”與朝鮮軍人共同管理的潛規則——中國漁船去鄰近朝鮮海域捕撈,需要向朝鮮軍方在中國的“中間人”交付一定數額的“幫艇費”。

“幫艇費”早期曾以實物,如在朝方緊俏的電視、冰箱、自行車等形式支付;近年來則基本以貨幣結算,由中方人員在岸上收取後,再與朝方進行分成。

收取“幫艇費”的是臨海岸上的個別勢力龐大的社會組織,其與朝方利益集團關係密切,高層之間交情甚篤。

“幫艇費”的出現,不過是最近一二十年的事情,與中國黃海海域漁業資源被過度開發不無關係。

隨著中國的海洋資源瀕臨枯竭,捕撈量驟減,部分海域實行“休漁期”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於是在黃海海域,漁民的作業重心開始逐漸東移,往尚未完全開發的朝鮮海域靠近。

一些中國漁民甚至還用實物或貨幣向朝鮮漁民交換海產品。“比如電視機、自行車、農藥噴霧器什麼的,他們那邊啥都缺。”在大連漁港,船工杜連財介紹說。“也可以給錢,但他們一般不要人民幣,隻認美元。”

“幫艇費”也在中國漁民東移的過程中產生。

“幫艇費”的數額,往往視漁船的馬力、作業區域、捕撈量等因素收取,近年來則隨著物價的上漲不斷升高。據丹東漁民說,一條船一個月要十來萬。

交納了“幫艇費”的漁船,會領到一塊印有朝鮮文字的藍色牌子,船隻進入朝鮮海域後,隻要掛上該牌照,就可以通行無阻。捕完魚後,牌子收回,下次再出海,重新交錢領取。而沒有牌子的中國漁船在朝方海域作業,一旦被逮住,船員往往會遭毆打,並被要求繳納“罰款”。

在丹東地區,以前曾發生過多起因當地漁船在朝鮮海域捕魚未交納“幫艇費”,船隻被扣、船員慘遭毒打的事件。此後,大家都老實了,出門交錢,買個平安。

當捕撈收益較高時,漁民尚可和中間人以及朝方各得其所,和平相處。但一旦收益損失較大,漁民則麵臨生存壓力。

《南方周末》稱,恰是“幫艇費”導致了去年5月中國漁船被朝鮮扣留的事件。丹東消息人士金強(化名)說,近年朝鮮海域因中國船隻捕撈,魚量減少,效益隨之減少。在這種情況下,“幫艇費”不降價,船主所得利潤過低,導致大批船主團結起來,要求減少“幫艇費”。

於是,中間人及其背後的朝方管轄軍人,同船主們的矛盾愈演愈烈。

金強稱,中朝邊貿的中間人期望借朝方軍人向船主施壓,強行掠奪船隻,獲取贖金並震懾其他船主。

於學君的漁船5月21日返航後並沒有直接駛回碼頭。他說:“因為船員和船上的設備都沒有受到傷害和損失,需要捕些魚再返程,5月21日早上5時船員們開始捕魚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