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癌症是如何發生的(1 / 1)

癌到底是怎樣發生的?其機製尚不十分清楚。但是,正常細胞並不是在某一天突然變成了癌細胞,而是在長期的物理、化學及生物因素等刺激之後發生癌變的。癌症的發生是一個複雜的、多階段的過程,受某些化學、物理、生物等因素的影響,還有遺傳因素、免疫功能等。常見的致癌因素有:

1.生物因素 生物性致癌因素包括病毒、細菌、寄生蟲。已經證明有30餘種150餘株病毒可以造成動物腫瘤。病毒能引起人類腫瘤,如C型RNA病毒與白血病有關,單純皰疹病毒Ⅱ型與子宮頸癌有關,黃曲黴素可以導致肝癌等。

2.化學致癌物 現在已知誘發癌症的化學物質已有1000多種。包括天然的和人工合成的,日常常見的有:

(1)多環性碳氫化合物 如煤焦油、瀝青、粗石蠟、雜酚油、蒽油等,這些物質中含有3,4-苯並芘,是一種重要的致癌物質,煙草中的含量也不少。

(2)染料 如偶氮染料、乙苯胺、聯苯胺等,均有較強的致癌作用。

(3)亞硝胺 在自然界存在的數量較少,但通過細菌的作用,在人體內可以合成大量的亞硝胺,是消化係統癌症的重要致癌物質。

(4)其他無機物 如砷、鉻、鎳等及其化合物,以及石棉均有致癌作用。

3.物理因素 可以引起癌症的物理因素有慢性機械刺激、紫外線、放射性物質、燒傷等。由於義齒和齲齒的長期機械刺激,可以引起口腔癌和舌癌,女性宮頸慢性炎症,易發生宮頸癌等,均和慢性刺激有一定的關係。放射性致癌物質的致癌作用,最明顯的例子是日本長崎、廣島兩地的原子彈受害者,白血病和皮膚癌的發病率明顯地高於其他地區。

4.遺傳因素 目前發現,視網膜母細胞瘤、腎母細胞瘤、嗜鉻細胞瘤、神經母細胞瘤、結腸腺癌、乳腺癌、胃癌等均有較明顯的遺傳傾向或家族聚集性,應該說某些腫瘤的發生與遺傳因素有著密切的關係。

5.免疫功能 人體具有抗腫瘤免疫功能,如果這種免疫功能強,可以消滅癌細胞;如果這種免疫功能弱,在致癌因素作用下就容易發生腫瘤。

6.精神因素 腫瘤的發生與精神因素有著密切的關係。近年來的大量臨床實踐證明,相當數量的癌症患者在病前都有較長時期的不良情緒刺激或突然的重大的事件打擊。據調查統計,在食管癌的患者中,有憂慮、急躁等消極情緒者占56.5%;另外還發現在發病前半年有重大精神刺激者占52%。所以有學者說:“情緒可能是癌細胞的促活劑。”

總之,癌症的發生既與外源性致癌因素的性質、強度和作用時間有著一定的關係,也與人體的內在因素有著重要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