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營改增對通信企業營銷模式的衝擊與應對
財政與稅務
作者:劉紅
【摘要】2010年後,營業稅改增值稅這一重大改革在全國範圍內正式開展起來,上海部分現代服務業成為了試點行業。經過對試點企業全麵觀察,發現營業稅改增值稅對通信企業營銷模式產生了巨大衝擊。為了很好地應對這一形勢,本文基於大量文獻資料扼要分析了通信企業幾種常用的營銷模式,在此基礎上分析了通信企業所麵臨的衝擊及采取的應對措施,為通信企業提高運營效率和效益提供借鑒性意見。
【關鍵詞】通信企業 增值稅 營銷模式 衝擊 應對措施
我國在“十二五”期間正式全麵展開營業稅改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戰略國策,頒布了《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及其《有關事項規定》、《試點過度政策》等。在全國大力展開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的當下,通信企業營業模式受到了強烈衝擊,對營銷模式組織設計和稅收管理產生了深刻影響。在營改增的過度時期,通信企業必須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應解決稅務改革、製度轉型所帶來的一係列問題。
一、通信企業常用的幾種營銷模式分析
通信企業采用的業務套餐多種多樣,從稅務角度考慮可概括為四種營銷模式。這四種銷售模式在實踐中互有滲透,形成了各種各樣的營銷套餐,將業務變成了千百種形式。關於四種營銷模式的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種,預售預存。預售預存主要包括兩個方麵的內容,一是以一定的折扣向客戶出售繳費充值卡,預收相應款項用於以後的通信消費;二是以包年預交的形式事先一次性繳納一定期限的通信費用,同時享有通信企業所提供的優惠價格或服務。
第二種,購買業務提供終端服務。簡單地說,就是客戶在向運營商訂購通信業務的時候,運營商以低廉的價格或免費為客戶開通相關的業務終端,如辦理有限有線寬帶免費贈送寬帶貓等。
第三種,購買終端贈送業務。在客戶向運營商購買終端服務端的時候,運營商免費向客戶提供業務。如贈送話費,一是向自家銷售的手機用戶贈送話費,二是向購買自己的電話卡的客戶贈送話費。
第四種,合同號包保消費。顧名思義,這種營銷模式主要存在於運營單位與客戶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在合同規定下由一家運營商向客戶提供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寬帶等服務。如辦理合同包保月通信費用超過一千元,即可獲贈一定小時的通話時間或一定條數的寬帶服務。
二、營改增對通信企業營銷模式的衝擊和應對措施
(一)營改增對通信企業營銷模式所帶來的衝擊
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後,通信企業應按照國家財政部門、稅務部門的政策交納相應額度的流轉稅費。雖然營改增帶來了許多益處,卻帶來了一定的稅製改革問題,並對服務業內的相關企業的運營模式和管理模式產生了嚴重影響。通信企業所繳納的營業稅屬於價內稅,繳納多少完全取決於營業額的多少,不存在購進抵扣環節。在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後,通信企業所繳納的增值稅不僅與營業額有關,更與有效進項稅抵扣憑證有關,使得涉稅職責不僅在於財務部門,也在於市場營銷等部門。盡管營改增對通信企業營銷模式產生了一定的衝擊,但是利於消除重複征稅,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建立完善的稅務製度,進而優化產業結構,尤其是現代服務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