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建議關注代理人業務中的洗錢風險(1 / 2)

建議關注代理人業務中的洗錢風險

金融論壇

作者:蓋慧珍

【摘要】隨著國內外經濟形勢的發展,社會經濟形勢複雜化,越來越多的代理人業務被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並從中達到某種目的,甚至成為洗錢的某些途徑。本文將從多角度來探析問題的症結並找出行之有效的辦法來應對。

【關鍵詞】金融法規 洗錢風險 代理人

在銀行的日常櫃麵業務及工作中,由代理人到櫃台辦理各類業務是常見的現象,如幫助他人辦理開戶、存取款、轉賬等業務,按照國家目前對於代理人辦理業務的規定,隻要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並進行身份核查,此類業務均是合法有效的。但是,隨著國內外經濟形勢的發展,社會經濟形勢複雜化,越來越多的代理人業務被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並從中達到某種目的,甚至成為洗錢的某些途徑。因此,對於此類代理人的業務,作為銀行業務人員,應透過各類代理業務的現象發現業務實際的本質。通過對銀行機構日常代理人業務的分析及排查,以下兩類代理人業務需要予以高度關注。

一、需重點關注的代理人業務環節

(一)代理人辦理企業資本金賬戶開戶手續

2011年底,在部分銀行機構,出現了一批較為可疑的企業到銀行辦理業務,主要業務是開立資本金賬戶。開立這類賬戶的人員,一般以兩人為一組,同時開立多個不同公司的賬戶,一般該代理人會同時辦理2個或以上左右的資本金賬戶開戶業務,企業的名稱有相似之處,如“置×貿易、“置×谘詢”、“置×科技”等名稱。他們大多未經客戶經理帶領或推介,直接來到櫃台辦理。而且,對辦理開戶流程及國家外彙管理的相關規定相當熟悉。對於銀行人員的詢問,均能圍繞所提供的開戶資料進行回答。在開立賬戶,以及後續的驗資結彙、付彙的流程中沒有明顯漏洞可循。通過對於部分此類企業進行實地勘察,發現此類申請辦理資本金賬戶的企業注冊地點基本均在同一棟辦公樓內,一間辦公室就可注冊一家企業,同時辦公室內設備簡陋,僅有一桌一電腦,明顯處於空置狀態。此類企業的人員在辦理業務時能隨時提供各類銀行所需的真實的合同,如果銀行指出其合同不符合要求時甚至可以馬上重新打印出改好的合同原件,下次結彙時也能提供發票,但發票的真實性難以核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該公司注冊資本為600萬港幣,實際到賬300萬港幣後就不再入錢,他們多半會利用政策的漏洞,提出各種理由拖欠上次結彙發票。到最後完全失去聯係。通過上述情況的總結,以上企業極有可能是利用資本金賬戶進行洗錢或某種套利行為。

上述企業的不良行為正是在規避國家目前加強對資本金結彙的管理要求及政策,使企業達到變相不用向銀行提供發票就使其的資本金資金變為人民幣。

同時,由於目前國家對於企業人民幣賬戶中的資金劃轉沒有真實交易背景資料核實的要求,僅憑客戶的支付指令甚至是客戶自行在網銀即可進行自由操作,因此銀行對於企業人民幣資金的使用監管難度相對外彙資金而言較大,該類企業的結彙後資金轉入人民幣賬戶中,甚至轉入個人賬戶中,則改變了該筆資本金資金的用途,不符合國家關於對資本金賬戶的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