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金融助推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思考(1 / 2)

金融助推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思考

金融與經濟

作者:張遠誌

【摘要】農業產業化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現有金融和農村金融體係在支持農業產業化方麵存在諸多問題。本文就互助縣農業產業化發展情況進行了調查,在分析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麵臨的融資瓶頸後,針對性地提出加強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若幹建議。

【關鍵詞】金融 農業產業化 建議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作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組織者、帶動者、市場開拓者和營運中心,內聯千家萬戶,外接國內外市場,具有開拓市場、深化加工、提供全程服務的綜合功能。互助縣是青海省的農業大縣,發展農業產業化是互助農業從傳統農業走向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也是互助農業經濟的必由之路。

一、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現狀

近年來,互助縣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帶動能力明顯提高,從而推進了農業結構調整,促進了農民增收。截至2011年6月底,互助縣擁有地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14家,其中省級1家,地級13家。14家企業總資產達到7.56億元,從業人數達到3514人,2010年上繳稅金2.43億元。在縣域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中,也相應得到了政府、銀行等部門不同程度的扶持。在政策扶持上,除青稞酒有限公司、西海油脂加工有限公司、綠革公司、生產資料公司、互豐公司和介實公司外,其他重點龍頭企業都享受了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在財政扶持方麵,2010年互助縣重點龍頭企業共獲得財政扶持資金668萬元。在信貸支持上,截至2011年6月底,重點龍頭企業共獲得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銀行貸款1.49億元。

經過幾年的經營,互助縣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如:企業規模不大、數量少、帶動能力弱、發展不平衡、運行機製不暢以及缺乏管理人才等問題,尤其是金融支持的力度不足是製約互助縣農業產業化發展的突出問題。截至2011年6月末,互助縣各項貸款餘額為12.41億元,其中涉農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例為72.4%,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僅占農業貸款的16.56%左右。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了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壯大,也限製了縣域經濟的發展。

二、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麵臨的主要問題

(一)政策法律的障礙

一是龍頭企業以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經營權不允許抵押。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物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的隻限製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協商方式取得的“四荒”,而龍頭企業通過發包方與集體組織成員簽訂合同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允許設定抵押權。目前不少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經營的土地均是以租賃方式取得,不具有對該土地的承包權,隻享有約定期限的土地經營權,法律上沒有明確該土地經營權可以設定抵押權。由於土地經營權缺乏法律支持,當貸款出現風險時,抵押物就難以實現,因此,不能以此作為抵押取得貸款。二是龍頭企業租賃農地征用補償尚未明確。按照現行國家征用農地補償有關法規,土地補償款主要是針對依法取得農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或村集體,對於龍頭企業通過租賃方式取得的農地經營權,其補償標準並未明確,因此一旦出現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農地等不確定事件發生,不僅影響龍頭企業的正常經營,也會給銀行信貸資金帶來風險。

(二)經營管理體製的障礙

一方麵是龍頭企業自身經營管理體製的障礙。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絕大部分是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財務管理和操作不規範,財務報表數據與實際經營情況出入較大,有的企業甚至隻有流水賬。或公司資產與個人資產、公司收支與個人收支不分,使銀行信貸人員的貸款“三查”製度很難落實,直接影響了龍頭企業在信貸市場的收入。另一方麵是金融機構經營管理體製的障礙。在承擔支持農業發展重任的“三駕馬車”中,農業銀行前些年對發展戰略進行了調整,大量收縮了縣域和農村地區的網點,上收了業務權限,對農村經濟的支持作用日漸減弱。農業發展銀行業務範圍狹窄,專注於糧棉油等農副產品收購,雖說從近一兩年看貸款麵有所鬆動,但功能發揮不充分,其服務於農業產業化的功能不全。農村信用社支農積極性高,但其資金來源渠道較窄,資金規模有限,無法滿足龍頭企業日益高漲的大額貸款需求。二是信貸決策鏈過長。層層審批、手續繁雜、時間過長,大大降低了服務效率。三是信貸激勵機製缺失。責任追究對於管理激勵,缺乏免責條款,對信貸員實行貸款終身責任製,因此影響其對農業放貸的積極性。

(三)經濟環境的障礙

一是信用環境的障礙。相對於城市工商業而言,農村地區是信用嚴重缺失,部分農戶、涉農企業缺乏誠信意識,逃廢貸款債務的現象仍然存在,涉農信貸業務的不良率大大高於平均水平。二是風險分擔和補償機製的障礙。農業具有天生的弱質性,屬於風險較高的產業,除受到龍頭企業自身經營風險的影響外,還要受到變幻莫測的氣候變化和市場波動的影響,如果沒有必要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製的配合,基於風險和收益的比較,金融機構普遍不願介入涉農產業。三是中介環境的障礙。目前尚無統一專業的農地經營權流轉和租賃市場,農地經營權要成為商業信貸的抵押物,需要有農地確權、登記、頒證機構,需要專業的機構評估和依法履行抵押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