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加強高校與銀行在國家助學貸款中的合作關係(1 / 3)

加強高校與銀行在國家助學貸款中的合作關係

信貸管理

作者:周梅

【摘要】國家助學貸款實施過程中,學生的頻繁逾期違約問題,使得高校和銀行都出現了惜貸現象,這一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施的進程。為了降低貸款學生違約率,本文提出了從集成優勢資源的視角出發,創新性的構建了銀行與高校共建貸款管理中心的合作模式,該模式不僅有助於降低貸款流程的時間拖延情況,而且從成本和追討成功比例的角度上,極大地提高了銀行的逾期追討效率,最終解決了銀校惜貸問題。

【關鍵詞】國家助學貸款 銀校合作 貸款管理中心

一、前言

國家助學貸款是為了解決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難的一項具有政策性的銀行資助貸款政策,其特點,一是免擔保,利用大學生個人的信用獲取貸款;二是國家貼息,大學生在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國家負擔。自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開始實施以來,國家助學貸款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一個重要助力,其作用正日益凸顯。但從實踐效果看,由於學生的頻繁逾期違約問題,使得高校和銀行都出現了惜貸現象,這一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施的進程。高校作為管理國家助學貸款,同時也是主要受益者的核心要素之一,應在管理學生違約問題上發揮重要作用。

目前高校在管理國家助學貸款中,普遍建立了資助管理中心機構,該機構主要負責協助銀行宣傳國家助學貸款、初步審核國家助學貸款材料以及協助進行高校學生的國家助學貸款誠信教育工作,而銀行主要負責貸款材料的審核以及審批放款,最後對違約的學生進行逾期追討等活動。在管理國家助學貸款的過程中,為了應對高校貸款學生的高違約率問題,高校與銀行也建立了一定的合作關係,比如銀行協助高校擴大誠信教育力度,在高校學生還款期,高校利用優勢資源為銀行提供一些還款學生的畢業後信息等等。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貸款學生違約率,但為了使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率降低至趨於零的狀態,其合作的程度應進一步加強,而如何加強這一合作關係是本文研究的重點。

二、銀校合作的動力源分析

國家助學貸款的正常運行,使得高校在學費資金回收方麵有了很大的提高,有效地部分解決了高校資金難的問題,因此高校對於國家助學貸款的政策是有利益驅動的,並會積極的相應相關的政策執行;就銀行而言,銀行在國家助學貸款期間獲得了政府補貼的基準利息,在畢業後獲得貸款學生上繳的貸款利息,從商業性的角度上講,銀行對於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執行也有相同的利益驅動。但是國家助學貸款的執行又是高風險的,其不僅給高校帶來了一些不良的損失,同時也給銀行的商業活動帶來了一定的麻煩。

高校在國家助學貸款實施過程中的風險主要有: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兩方麵。就經濟損失而言,一方麵是由於學生違約導致的高校風險補償金損失,另一方麵是由於銀行的拒貸行為導致的高校在學費收入方麵的減少。據報道,全國貸款學生的平均違約率達20%,致使國家助學貸款跌落到放貸低穀,政府為避免高校學生違約問題造成的不還貸風險,製定了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製度,並為其規範運行,出台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幹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51號),為加強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出台了相關的管理辦法。其中規定: 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是按當年實際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對經辦銀行給予補償,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的來源,由財政和高校各承擔50%。如果學生的還貸能力差,則高校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就高,所需承擔的風險也就相應的大,反之,則越小。總之,國家助學貸款的運行過程中,由於學生和銀行的行為,高校會麵臨減少學費收入和支付風險補償金兩方麵的風險,將直接導致高校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