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概論(3)(1 / 2)

(4)在按摩中,應遵守“前病後治,後病前治,上病下治,下病上治,左病右治,右病左治,中間痛取兩邊,兩邊痛取中間”的原則。對於一些局部治療效果不是很理想或無法承受的情況,不妨采用此法。如肩周炎的肩痛可取小腿前側的條口穴,經按壓後便可收到緩解肩痛的作用;如腰部酸痛,前彎加重時,可用兩手捏拿臍上腹肌處,便能起到鬆腰止痛、加大腰部活動範圍的效果。

(5)在按摩中,應根據病症的寒熱、虛實,並結合其他一些具體情況,掌握中醫學“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寒則熱之,熱則寒之”的原則。按摩的補瀉是根據患者體質的強弱、病情的虛實、髒腑機能的盛衰、年齡的大小而決定的。一般情況下,病為虛症、年老體弱者,在治療手法上應用補法。對於年輕體壯、病為實症者,在治療手法上應用瀉法。對於髒腑虛實關係較小者與某些骨傷科疾病,可采用平補平瀉的手法。不管采用哪種方法,在手法的力度上都應以患者能感覺到,而又能忍受的力度為原則。

按摩中異常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1)暈厥。有些患者,體質過於虛弱,對疼痛非常敏感,或在按摩時過饑、過飽、過度緊張和勞累,若在此時按摩手法過重,就容易引起暈厥。所以對體質虛弱和疼痛敏感的患者使用手法時,應以輕柔為主,被動運動類手法應在患者能忍受的範圍內,盡量減少運動幅度和頻率;對過於饑餓的患者,一般不宜按摩,或先讓其服用一杯糖開水後再行按摩治療;在進餐後30分鍾以內一般不作按摩,特別是患者的腰部和腹部;精神過度緊張的患者,治療前應充分說明按摩手法的治療過程,以消除患者的緊張心理,爭取患者的主動配合。

按摩治療過程中,若患者出現暈厥、胸悶、頭暈眼花、心慌等症狀,應馬上停止手法操作,指掐人中穴至其蘇醒,或讓患者臥床休息,並輕揉內關穴,必要時靜脈推注50%葡萄糖液20毫升。

(2)疼痛加重。按摩治療椎間盤病變、軟組織損傷等急慢性病症時,若治療時用力過度,刺激時間過長,加上患者為初次接受按摩治療,常會發生疼痛加重現象,這屬於正常的肌肉反應,一般治療後1~3日即可消失。應事先向患者說明,同時盡可能減輕按摩時的力度。

(3)破皮。用擦法和指揉法時會出現皮膚表麵有擦傷、出血、破損。這多是因為手法使用不當。出現皮膚破損後應在局部塗上紅藥水,避免在破損處操作,並防止感染。但為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在下次使用擦法時,不能硬性摩擦,可以視情況使用遞質。

(4)骨折。按摩時手法不當或過於粗暴可引起患者骨折。導致按摩部位疼痛劇烈,不能活動。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多是按摩手法不當或超出了患者生理限度和耐受範圍。如出現骨折要及時進行整複和固定。

對於骨折的預防應做到對可能引起骨折的患者,要注意手法不宜過重,活動範圍應由小到大(但不要超過正常生理幅度),並密切注意患者耐受情況,以免引起骨折。

(5)出血。按摩時除了刮(擰、擠)瘀之外,一般無皮下出血現象。若出現局部皮膚有紅腫、青紫、瘀斑現象,說明是皮下出血,這多是因為按摩時手法過重引起的。

預防出血應做到按摩時手法不要過重,特別對於血友病患者,手法更需柔和,對急性軟組織損傷的患者不要急於使用濕熱敷(一般在1~2天後,皮下出血停止,再配合使用),可以防止出血現象。

若微量的皮下出血或局部小塊青紫時,一般不必處理,可以自行消退;若局部腫脹疼痛較劇烈時,青紫麵積大而且影響到活動功能時,可先作冷敷止血,再做熱敷或在局部輕柔按摩,以促使局部瘀血消散吸收。

按摩常用遞質

按摩遞質就是在按摩時,術者在手上蘸塗的油、水、粉、酒等物,這些液體或粉末統稱為按摩遞質。塗抹在患者身體表麵上的遞質,能減少術者手與患者體表之間的摩擦,同時還可借助這些遞質中某些藥物的作用,以增強推拿按摩手法的療效。

在臨床按摩中,以摩擦類手法的摩法、擦法、掌根推法和肘推法運用遞質較多,常用的遞質有如下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