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症

(一)概述

妊娠合並心髒病,是產科的一種嚴重合並症,至今仍是引起孕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近20年來,心髒病的種類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由於風濕熱能得到及時與徹底的治療,風濕性心髒病已顯著減少。隨著心髒診斷技術及外科手術的進展,先天性心髒病患者已能早期診斷並得到有效的治療,活到生育年齡者越來越多,合並妊娠的亦相應增加。

(二)妊娠、分娩及產後期對心髒病的影響

1.妊娠期

在整個懷孕期間,為了向胎兒輸送營養,從懷孕6周(42天)開始,孕婦血液循環量就逐漸增加,到懷孕32~34周達到最高峰,因而增加了心髒的負擔。另外,懷孕後需氧量日益增加,近足月時達高峰,為了供給胎兒足夠的氧氣,心髒就得加快跳動,也增加了心髒的負擔。此外,由於子宮增大,使膈肌上升,心髒向左上移位,心髒內壓力增加,大血管扭曲,也增加了心髒負擔。

這些改變對心髒正常者,無明顯影響,但對原有心髒病者,就有發生心力衰竭的可能。

2.分娩期

分娩過程中,由於子宮、腹部和骨骼肌肉都參加活動,加上產婦向下用力屏氣,消耗大量能量,大大增加了心髒的負擔。

3.產後期

胎兒娩出後,子宮很快縮小,腹腔內壓力驟然下降,再加上產後2~3天內,大量的水分回入血循環,使循環量再次增加,也加重了心髒的負擔。

總而言之,在整個妊娠、分娩及產後期,有心髒病的孕婦要闖過三關:即懷孕32~34周,分娩過程及產後3天。

(三)心髒病對妊娠的影響

關鍵在於心髒病的類型和心髒的代償功能。

1.心髒病的類型

(1)風濕性心髒病:常見有二尖瓣狹窄與閉鎖不全。多數病人在嚴密監視下能安全渡過妊娠、分娩和產褥。但如合並心房顫動、心力衰竭、血栓栓塞及亞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則危險較大。

少見的主動脈瓣狹窄,輕型常可安全渡過妊娠、分娩及產褥期。重型可發生心力衰竭,甚至突然死亡。主動脈瓣閉鎖不全,能良好地耐受妊娠時血流動力學變化。

(2)先天性心髒病:無紫紺型有房間隔缺損、肺動脈狹窄、動脈異管未閉、室間隔缺損及主動脈狹窄等。前四類大部分孕婦都能安全渡過妊娠、分娩及產褥期。紫紺型有法樂氏四聯症及艾森曼格綜合征等,與無紫紺型中主動脈狹窄的病人,對妊娠期血容量和血液動力學改變的耐受力甚差,故不宜懷孕,如已懷孕應早期終止妊娠。

2.心髒代償功能

如果心髒代償功能好,再加上自我保護好,一般都能安全渡過妊娠過程,胎兒就能正常生長發育。如果代償功能差,供氧不足,可引起子宮收縮導致早產、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甚至胎兒死於宮內。

(四)心髒病婦女可不可以懷孕

1.可以懷孕

心髒病變較輕,心功能Ⅰ級及Ⅱ級的病人,一般可以懷孕。加強自我保健,適當治療後,估計能承受妊娠和分娩。

2.不可以懷孕

心髒病變較重,心功能Ⅲ級或以上,風心病有肺動脈高壓、慢性心房顫動、高度房室傳導阻滯、活動性風濕熱、並發細菌性心內膜炎、先天性心髒病有明顯紫紺或肺動脈高壓者,孕、產期心力衰竭或休克的發生率明顯增加,均不宜懷孕,應堅持避孕。如已懷孕,應盡早到醫院由有經驗的醫師作人工流產。

二、診斷

1.病史

孕婦初診時,應仔細詢問有無心髒病史,特別是風濕性心髒病及風濕熱病史以及過去的診療情況,有無心力衰竭史。

2.體征

注意有無紫紺、頸靜脈充盈、心髒雜音及肝脾腫大。若發現有舒張期雜音,Ⅲ~Ⅳ級的收縮期雜音及嚴重的心律失常,則可提示有心髒病。

3.心功能分級的判斷

以孕婦對日常體力活動的耐受力為依據,將心功能分為四級:Ⅰ級:一般體力活動不受限製。

Ⅱ級:一般體力活動略受限製,參加日常體力活動時即感疲勞、心悸和氣急,休息時舒適如常。

Ⅲ級:一般體力活動明顯限製,休息時無不適,但輕微活動即感疲勞、心悸和氣急,或有輕度心力衰竭現象。過去有心力衰竭病史。

Ⅳ級:孕婦不能作任何活動,休息時仍有心悸氣急等心力衰竭現象。

三、治療

(一)妊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