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屋簷下的離婚夫婦
百姓生活
作者:雷切爾·莫斯廷/文,李岸/編譯
丹尼斯和艾德裏安·懷特在結婚20年後分手了。同很多離婚夫婦一樣,他們無法忍受繼續生活在一起。這對昔日的夫婦和他們的兩個孩子(19歲的大兒子雷迪爾和9歲的小兒子杜瓦爾)仍然住在同一棟房子裏,不同的是,他們之間不再存在合法的夫妻關係。
40歲的妻子丹尼斯在保險公司做顧問,41歲的丈夫艾德裏安是一名水暖工。丹尼斯說:“艾德裏安曾與我青梅竹馬,但隨著歲月的流逝,我們之間產生了隔閡,現在我和他之間隻剩下沒完沒了的爭吵。”
懷特夫婦在2012年6月辦了離婚,令他們尷尬的是,誰都沒有足夠資金搬出去住,雙方對此都感到很不自在。丹尼斯說:“小兒子現在和我前夫睡一張床。”聽來有些奇怪,但懷特夫婦這種情況並不鮮見。英國房屋慈善管理機構新近的一項調查顯示,在2012年裏辦理離婚的夫婦中,約7%的人在離婚後仍住在一起。
丹尼斯說:“艾德裏安和我可以幾個月不說一句話,這種壓抑的感覺還不如我們兩個痛快地大吵一架!最初,他睡在客廳的沙發上。六個月後,他說他睡夠了沙發,希望睡在臥室裏。我隻好睡在沙發上,但睡沙發太不舒服了。所以我讓杜瓦爾和他睡在我的臥室,而我睡在兒子的臥室。”丹尼斯想改善這種局麵,便搬到母親家住。每天開車送孩子上學再趕去上班,路途上的奔波讓她很吃不消。最後她別無選擇,隻得搬回去繼續與前夫蝸居。
唯一能改變這種現狀的辦法就是賣掉這所價值25萬英鎊帶有三個臥室和陽台的住宅,以及所有家具和電器。丹尼斯和艾德利安已經在房產中介進行了登記,房屋目前處於待售狀態。但考慮到眼下低迷的市場,他們賣房的意願並不強烈,隻是作為備選方案。
馬克·基南是“離婚在線網站”的總經理,這家通過網絡辦理離婚手續的網站見證了英國當下離婚夫婦的窘迫:約四分之一的離婚夫婦因為經濟問題仍在同居。
離婚不離居的狀況不僅困擾著自己擁有房產的家庭,租房住的離婚夫婦也同樣難逃“厄運”。29歲的塔瑪拉·哈普在赫特福德郡的切森特租了一套有兩間臥室的複式住宅,28歲的丈夫萊昂內爾和剛剛14個月大的孩子索尼仍然和她住在一起,盡管他們在六個月前離婚了。
浪漫溫馨的客廳曾是這對愛侶最喜歡待的地方,萊昂內爾也是在這裏向塔瑪拉求婚的,現在它卻成了臨時拚湊的臥室。萊昂內爾說:“沙發就是我的床,每天早上起床後我會疊好單人羽絨被,把它放在樓梯底下。我為這種局麵感到羞愧,所以一直努力工作,想打破這個僵局;但礙於捉襟見肘,隻好繼續住在一起。”
英國房屋慈善管理機構的凱·博客特說:“經濟上窘迫的離婚夫婦不得不繼續住在一起,這對雙方生活都會造成強烈衝擊。大量離婚夫婦飽受折磨甚至得了抑鬱症。目前的房價太高,一般收入的離婚夫婦處理這個問題時會感到非常棘手。”
實際上,塔瑪拉和萊昂內爾還算不上貧困。索尼出生前,兩口子年收入總和有5.7萬英鎊。兩個人的相識相戀可以用閃電來形容,他們因為工作關係於2010年10月相識;第二年8月,萊昂內爾向塔瑪拉求婚,兩人隨即同居。塔瑪拉回憶道:“萊昂內爾很浪漫,情人節當天我們去了懷特島上的一個農舍式小別墅。第二天早上醒來時,我發現房間裏滿是鮮花和蠟燭。當然,像任何戀人一樣,我們也會吵架。但總體上來說,我們還是挺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