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拉米夫定與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代償期乙型肝炎肝硬化的臨床效果研究(1 / 2)

拉米夫定與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代償期乙型肝炎肝硬化的臨床效果研究

藥物與臨床

作者:劉細玲

[摘要] 目的 探討代償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采用拉米夫定與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的臨床效果。 方法 選取來我院治療的150例代償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作為研究對象,將其按照治療的方法分為觀察組和對照組各75例。觀察組給予拉米夫定及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對照組給予阿德福韋酯治療,對兩組患者的治療結果進行比較。 結果 ①觀察組患者第4、12周與對照組比較具有明顯較高的HBV-DNA陰轉率(P 0.05),具有可比性。

1.2 研究方法[3]

觀察組患者給予拉米夫定(生產單位:福建廣生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藥準字H)及阿德福韋酯(生產單位:江蘇正大天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藥準字H)聯合進行治療,其中前者的使用劑量為100 mg,後者的使用劑量為10 mg,每天口服1次,拉米夫定在治療3個月後停止使用;對照組給予阿德福韋酯進行治療,使用劑量及方法同觀察組。所有研究對象均使用熒光定量PCR法對HBV-DNA進行檢測,檢測的時間為治療後4周、12周、24周及48周,檢測使用的試劑提供單位為深圳凱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1og10拷貝/mL為其最低檢測下限。肝功能的檢測每3個月進行一次。檢測包括HA、PIIINP、IV型膠原及LN在內的各項肝纖維化指標,分別在治療前及治療後第24周各進行1次。

1.3 統計學處理

研究所得的數據采用SPSS13.0統計分析軟件包處理。以均數±標準差(x±s)的形式表示計量資料,采用方差分析及t檢驗對各組間及同組內不同時間點的差異進行比較;采用χ2檢驗對計數資料各組間的差異進行比較,P 0.05)。

2.2 兩組肝功能治療前後變化情況比較

兩組患者治療12周及治療24周與治療前比較,ALT、PT、TBiL出現顯著的降低,ALB出現顯著的升高,差異具有顯著性(P 0.05)。

2.3 兩組患者治療前後各項肝纖維化觀察指標比較

兩組患者在治療24周後,其HA、PⅢNP、Ⅳ型膠原及LN水平與治療前比較均出現明顯的下降,其差異具有顯著性(P

3討論

各種慢性肝病的發展過程中肝硬化為其最終的結局,在亞太地區肝硬化發生中HBV感染是一個主要的原因。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每年約有2.6%~3.0%發展成為肝硬化。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的病情發展速度會由於HBV的持續存在及不斷複製而呈現加速狀態,所以在其治療過程中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治療措施就是抗病毒治療[4]。近年來代償期肝硬化患者采用核苷類似物進行治療能夠收到較好的治療效果,為肝硬化患者疾病進展狀態的控製提供了新的方法。

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如果是由慢性HBV感染這一原因導致的情況下采用拉米夫定進行治療能夠顯著的降低血清HBV-DNA水平,明顯的緩解部分患者的臨床症狀,快速改善其肝功能,使患者的生存期得到延長[5]。如果患者治療過程中使用拉米夫定的時間較長,其發生HBV-DNA多聚酶YMDD基序變異的可能性就會相對增大,使用時間越長,其變異率越高[6],這樣就決定了拉米夫定在疾病的治療過程中使用的時間不能過長。新型核苷類藥物阿德福韋酯在體內發生水解產生阿德福韋從而發揮抗病毒作用。患者的乙型肝炎病毒DNA聚合酶由於使用阿德福韋酯進行治療後而發生競爭性抑製,阿德福韋酯也可以使其複製終止,該項作用可以通過將其整合到病毒DNA鏈後完成,所以阿德福韋酯對於HBV-DNA複製具有非常強的抑製作用,從而使患者的肝纖維化程度得到顯著改善[7]。此外,患者即使較長時間使用阿德福韋酯也具有較好的耐受性,發生耐藥的可能性也非常小[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