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前官員坐17年冤獄獲釋
近日,安徽蚌埠市武欽元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這對17年前“公務員殺妻案”的蒙冤者於英生來說,是討還清白的開始。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民韓露在家中遇害,20天後,丈夫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後被判處無期徒刑。事發前,34歲的於英生擔任蚌埠市原東區(現龍子湖區)區長助理,是市委組織部重點培養的跨世紀幹部。
經過於英生家人17年的申訴,去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據《刑法》第243條第一款規定,對“於英生殺妻案”立案複查,去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開宣判,認為於英生故意殺妻事實不清、犯罪證據“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宣告於英生無罪。
隨後,蚌埠市公安局啟動再偵程序,經排查最終鎖定嫌疑人,去年11月27日,嫌疑人武欽元被警方控製。
警方證實,嫌疑人武欽元為蚌埠市一名交警,據其供述,案發當日早晨,他進入於英生家中,見被害人韓露身著睡衣且獨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對其實施強奸。作案過程中,武欽元用枕頭捂住韓露麵部,致其死亡,偽造現場後逃離。
2013年8月,於英生被宣告無罪獲釋。獲釋後,他獲得國家賠償並補發了17年的公務員工資,共計百餘萬,目前其正在訴請追究當年公檢法係統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52歲的於英生自由了,但沒了完整的家,沒了仕途,鬢角也已發白。往事不堪回首。
在彼時“重口供、輕證據”的年代,於英生的口供最終成了定案的依據。但於英生說,在公安局接受訊問的七天七夜裏,直到最後他也沒承認殺人。
盡管8歲的兒子前後有三份證言,說爸爸媽媽從不吵架,但於英生還是成了殺妻嫌疑人,讓於英生至今耿耿於懷的,是當初在現場留下的兩枚陌生指紋。
1998年2月,因為證據不足,於英生的案子已被市檢察院退查了兩次。看守所所長告訴他,他可能被無罪釋放,“但問題是馬上市裏開兩會,公安局長就要到檢察院做檢察長,如果真這樣,肯定出不去。”“如果”變成了現實。於英生在阜陽監獄度過了17年。
於英生說,法律本身沒有問題,隻是運用法律的人,有時還有著私念和偏見。希望我的遭遇能讓執法者把視野放得更遠,讓與我有相似苦難的人獲得自由。如果我的經曆能換來司法的進步,我願意做一塊鋪路石。(摘自《新京報》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