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錯款對方不露麵法院判決歸還
武漢市民孫某彙款還債時,不小心把2萬元打進了別人的賬戶,收款人吳某卻玩起了失蹤。近日,記者獲悉,法院判吳某不當得利還錢,現在已進入執行程序。
孫某今年51歲,在某路橋公司工作。2012年12月9日,孫某準備歸還欠秦某的2萬元借款,秦某報了一個建設銀行卡的卡號。隨後,孫某來到建行的自助取款機前,輸入卡號後看了下屏幕上出現的賬戶名,上麵顯示有一個“建”字,而秦某名字中確實有一個“建”字,孫某沒有再仔細核對,直接按了確認鍵。不久,他詢問秦某,對方卻說根本沒有收到錢。
錢去哪兒了?秦某一時粗心,給了孫某錯誤的銀行賬號,這個賬號是他買二手房時房東的。
後來,秦某四處尋找聯係不上吳某,孫某隻好向法院起訴吳某。法院缺席判決吳某返還2萬元的不當得利。不過,由於吳某一直沒有出現,孫某目前已申請強製執行,法院屆時直接從吳某的銀行卡中劃走這2萬元。(摘自《武漢晚報》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