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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權力”也能養出“老虎”

調查

手握實權的基層執法人員,官雖不大,但卻有著足以扼住企業咽喉的權力,並借此吃拿卡要。

卡住企業的咽喉 “某公司老板黃某請我吃飯並給我送了一個裝有3000元的信封、某公司總經理杜某送給我一個裝有5000元的信封、某公司老板梁某請我吃飯並送我一個裝有3000元港幣的信封……”僅2013年中秋節,深圳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執法員梁某就收了多個紅包。

今年上半年,深圳檢察機關查處環保係統受賄案9件9人。辦案檢察官介紹,這9名環保部門基層公務員,無一例外都存在過年過節大肆收受轄區內企業紅包禮品的情況。

一位辦案檢察官用“蠅貪”來概括這些涉案人員的特性:這些人都是正式的國家公務人員,但級別不高。他們都是基層工作人員,手中的權力不算大,但擅長運用的話,足以卡住轄區企業的咽喉;他們每次收的錢都不算太多,但累計起來往往能達到數萬甚至數十萬元;他們大小紅包各類禮品通吃,互相之間並不避諱,以至於受賄還帶有群體性。

查違者成為護違者 不僅環保係統,很多領域的基層公務員,由於手握執法權,雖然級別低,但卻成為了違法違規者重點巴結的對象。“收你錢財,給你關照”成了基層執法者與企業之間一種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一位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說:“每回做項目,都得請質檢站的人吃飯,送紅包。這樣,他們來檢查時,就不會刁難我們,隨便看看,就過關了。”

在基層執法檢查中,對一個企業多查幾次還是少查幾次、怎麼查、查到了怎麼處理,實際上是一種隱性的權力。正如一位行賄人員說:“他們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卡我。”於是企業“送錢”與“沒送錢”、環保部門工作人員“關照”與“不關照”,便成了一道選擇題。一位檢察官說,不少剛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年輕人,就是被這種風氣帶壞了,對紅包習以為常。若不及時扭轉這種局麵,“小蒼蠅”遲早會被養成“大老虎”。摘自《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