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銀行為啥不認“老”存單(1 / 1)

銀行為啥不認“老”存單

真相

近日,有網民發布微博稱,82高齡的母親去中國銀行徐州分行領18年前的定活兩便存款。存單尚在,但她被告知“超過15年的存款單就不好承認了”。該微博一經轉發,引發熱議。事實上,類似案例在湖北、河南、吉林、安徽等地都有發生,而且當事人多為老人。有些老人在省、市、縣三級金融機構奔波近10年,至今無法兌付。

除了“陳年”銀行存單,在金融、保險、證券等很多領域都存在大量“沉睡”著的各種單據。比如,沒人“認領”的“孤兒保單”、年久難找的“睡眠國庫券”以及常年不交易的“證券休眠賬戶”等等。年代久遠、存單查無根據、網點撤銷、機構重組……銀行拒絕兌付“老存單”,總是有讓人無奈的理由,但這些理由成立嗎?

“儲戶把錢存到銀行,就與銀行形成了合同關係。存單雖老,權責關係卻未曾泛黃。”律師吳宇律師說,國家憲法保護個人合法儲蓄存款的所有權不受侵犯。此外,根據1993年開始執行的《儲蓄管理條例》,儲蓄業務必須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也就是說,無論從法律義務還是行業管理要求,單據“沉睡”多少年,都將長期有效。

摘自《新華每日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