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羅森伯格:自我測量的自尊(1 / 3)

羅森伯格:自我測量的自尊

封麵故事

作者:王星

羅森伯格自尊量表(Rosenberg Self Esteem Scale)是如今應用最為廣泛的自尊評價工具。同詹姆斯的自尊公式一樣,它同樣勝出在直白簡單上,以至於所有人都可以像完成測試穿衣偏好之類的趣味問卷一樣,輕鬆地在幾分鍾內為自己的自尊評分。

在學術界,美國社會學家羅森伯格(Morris Rosenberg)普遍被認為是詹姆斯之後最重要的自尊研究者。20世紀的自尊研究中存在兩種基本的取向,即心理學取向和社會學取向。社會學取向的自尊研究源自美國社會學家庫利(Charles Horton Cooley)和符號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創始人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的理論,這兩位學者先後提出自我是“鏡像自我”(Looking-glass Self)、是由隨著觀點采擇(Perspective-taking)能力的發展與反思評價過程而形成的。他們因此強調自尊主要是一種在社會背景中形成的人際心理,對於自尊的研究應該將重點放在考量社會背景中他人對個體的反應,以及個體如何對他人的反應做反應,個體的自尊高低在這些互動過程中由社會接納的程度所決定。

庫利與米德的不同點在於:庫利強調“重要他人”在這其中的作用,而米德則使用“廣義他人”(Generalized Other)的概念。羅森伯格繼承了庫利、米德重視自尊的人際特征的學說,在1965年編寫出“羅森伯格自尊量表”的同時,對5000名美國青少年進行了有關自尊的調查研究,並將結果集成《社會與青少年的自我形象》一書。他在書中寫道:“自我形象是個體主觀生活的中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個體的思想、情感和行為,這一假設是該研究的出發點……社會類別將特有的生活風格、價值觀、信念與觀念係統強加於兒童,這些又以難以覺察而強勁的微妙方式成為兒童自我判斷的基礎。”

與強調“勝任感”(Competence)的以詹姆斯為代表的自尊的能力理論相對,羅森伯格的理論被後世歸為自尊的價值理論。羅森伯格將自尊界定為一種建立在自己作為一個人的價值感覺基礎上的態度。他指出:“自尊表示的是對自己的一種積極或消極的定位。當我們說一個人擁有高自尊時,並不是指他有優越感、傲慢、自負、輕視他人、自認為了不起,而是指他自我尊重,把自己看作一個有價值的人。在欣賞自己的優點的同時,也承認自己的缺點,但期望克服缺點。”但承繼了自尊的社會學學說的羅森伯格隨即又很快指出:一個高自尊的人可以具有相當自我良好、很重要、很受尊重的感覺,但這並不意味著具有這種感覺就能獲得尊重,因為社會中的人需要依據認知來判斷是非、遵守規則、調整行為而獲得社會承認以及他人認可並最終產生自尊。

在後期著作《建構自我》中,羅森伯格將自尊的形成歸納為遵循四條基本原則:1.反思評價;2.社會比較;3.自我歸因;4.心理中心性(Psychology Centrality)。其中,“心理中心性”是指:自我是一個由許多成分組成的相互聯係、有組織的層次結構,人們傾向於將潛在有害的自我特征或認同置於自我係統的外圍,將具有提升性質的自我特征與認同置於自我的中心,以這種方法保護自尊。在自尊的研究史上,羅森伯格的這一理論被認為是創造性地將弗洛伊德的自我防禦機製(Ego Defense Mechanisms)修改為自身防禦機製(Self Defense Mechanisms)。這一機製的“戰術”包括:合理化(Rationalization),為自己可能受到譴責的行為尋找一個可以被社會接納乃至讚譽的解釋;補償(Compensation),改換領域尋求成功以維護自尊;投射(Projection),將自己的不良特征歸咎於他人;移植(Displacement),受挫於更強勢的人後尋找更弱勢的替罪羊;反向作用(Reaction Formation),壓抑自己和他人皆無法接受的想法或欲望,潛意識裏為了防止他人察覺反而表現出一種與內心想法背道而馳的行為,例如過度的自尊往往是為了掩飾內心的自卑;壓抑(Repression),將有害於自尊的衝動推入潛意識。簡而言之,“我們視而不見那些威脅到我們自尊的信息;如果看見了,我們就不對它進行登記;如果登記了,我們就歪曲解釋它;如果記住了,我們就降低它的重要性或使之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