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演”樣板戲的荒誕事
史海鉤沉
作者:師永剛 張凡
1963年6月,全民大唱“樣板戲”。專業劇團紛紛辦起了“樣板戲學習班”,“學演”,就是在樣板戲的普及過程中,出現的一個新詞彙和新現象。此時的樣板戲創作及演出,已成為當時政治鬥爭的籌碼。
“越劇按京劇原樣來演”
出於對眾多地方演出團體複製水平的擔憂,於是由國家出麵,為每台樣板戲出版一部內容極詳盡的演出本,發行到全國以供人們學習表演,有的甚至厚達400多頁。
這些演出本除了有劇本、主旋律樂譜外,還有大量的彩色劇照,詳盡的舞蹈動作說明及圖示,以及人物造型照、舞台氣氛圖、舞台平麵圖、布景製作圖、道具圖及道具表、燈光布光圖及燈光說明表、舞台效果圖。這些書的發行量都非常巨大。
1969年10月,《紅旗》雜誌發表“哲平”的署名文章——“學習革命樣板戲,保衛革命樣板戲”。把廣大專業與業餘文藝工作者普及革命樣板戲的活動,稱為“破壞革命樣板戲”。
上海越劇院排演《龍江頌》時,於會泳就下達過中央文革指示:“詞兒一個也不能改,調度一點也不能動,就是唱腔用越劇的,其他都要按京劇原樣來演。”各地方劇種不得不違背自身的劇種特點,使地方戲難以發揮自己的唱腔特點,有的甚至變得不倫不類。
在“不走樣”的藝術桎梏下,排演“樣板戲”的演職員人人自危,生怕在哪個環節上,一不留神兒出現差池而招來禍端。比如《紅燈記》中李鐵梅穿的上衣是什麼顏色,打了幾塊補丁,補丁補在什麼地方,有多大麵積,必須完全一樣,否則就是“破壞‘樣板戲’”。
“破壞樣板戲的冤案”
無論是排演還是移植,因稍有不敬的言論或“走了樣”的舞台演出而被扣上“反對‘樣板戲’”罪名的情況,多有所見所聞。
例如東北某市有個京劇團演《紅燈記》,演到第六場“赴宴鬥鳩山”,劇本規定情景是:日本憲兵隊的伍長將李玉和拉下去受刑,但李玉和寧死不講,伍長複上場後向鳩山道:“報告,李玉和寧死不講!隊長,我帶人到他家再去搜?”鳩山:“算了。共產黨人機警得很,恐怕早就轉移了。”可能是扮演伍長的演員過於緊張,他複上場後說成了:“報告,李玉和招了。”扮鳩山的演員很機靈地來了個“救場”:“招了?不可能吧?算了……”演出結束後,扮伍長的演員以“破壞‘樣板戲’”罪名被定為反革命”,遭長期批鬥。
1970年,上海《工人造反報》集中刊載了三起“破壞革命樣板戲”案例,張春橋特地以“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名義,寫了《轉發〈破壞革命樣板戲的情況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