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家政與家務(2)(1 / 3)

6.對於年老喪偶的父親(或母親),作子女的要多加體貼和照顧,生活的安定,會減輕老人的孤獨寂寞之感。當老人要再婚時,應積極支持,並對繼母(或繼父)表示尊敬、關懷和照顧。

7.子女應關心老人,對老人多年形成的生活習慣要理解,不能硬性改變。應該注意老人的心理變化,關心老人的身體健康,使老人晚年生活豐富多彩。

繼父母繼子女不和怎麼辦

所謂繼父母,就是俗稱的後父母。夫妻一方或雙方所撫養的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就是繼子女。在這樣的家庭中,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係融洽,家庭就和睦、安樂。那麼,繼父母繼子女不和怎麼辦?

1.按照婚姻法規定,繼父母對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繼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有要求繼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繼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繼父母有要求繼子女給贍養費的權利。

2.應當看到,繼父母與繼子女,能從兩個家庭重新組成一個新家庭,是不容易的,也是一種緣分,所以,應當珍惜這種情誼。彼此應當親熱些,互相體貼關懷,使家庭和美幸福。

3.雙方應當熱忱相待,互相尊重。繼子女更應尊重繼父母,在稱呼上最好叫“爸”或“媽”,不要叫“叔”或“姨”。這樣,能夠消除彼此之間的疏遠心理,給雙方增加親密和美的感受。

4.在吃穿住等日常生活問題上,應該平等相待,特別是繼父母在對待親生和繼子女時,一定要不分親疏遠近,一樣待遇,誰也不多心眼,整個家庭自然就會親密無間,充滿歡樂。

5.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發生矛盾時,親父或親母應出麵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心平氣和地交換意見,消除誤解,以便增進團結,使新家庭更加和睦。

鄰裏不和怎麼辦

遠親不如近鄰。鄰裏和睦,對每個家庭都有好處。鄰裏之間經常打鬧、打架,既影響兩個家庭的生活,也影響其他鄰裏家庭的安定,那麼,怎樣才能處好鄰裏關係呢?

1.鄰裏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接觸十分頻繁,所以應當講究文明,禮貌相待,努力做到互敬、互信、互助、互讓,和睦相處。

2.鄰裏之間,往往由於工作不同,家境不同,脾氣性格各異,興趣愛好不大—樣,容易產生分歧,但隻要相互尊重、關心和諒解,是可以友好相處的。

3.要互相幫助。比如,鄰居是雙職工,家中無老人,對他們的孩子要多加關照;鄰裏家如果有誰突然生病,應及時幫助送醫院就診;尤其是青年人,對老年人或者單身鄰居,更應多幫助他們幹些體力活,如提水、拉煤、買糧等。

4.互相照顧。目前城市住房比較緊張,有的幾家人共用—個廚房,為了處好關係,都要互相照顧,互諒互讓,對於水、電、衛生等都要關心,公共地方應保持整潔幹淨。

5.互相諒解。鄰裏之間,如果發生這樣或那樣的分歧、吵鬧,要積極溝通,切忌搬弄是非,火上加油。鄰裏矛盾多因生活小事引起,本無什麼大的利害衝突,隻要雙方平等協商,互相諒解,完全可以得到妥善的解決。

6.以身作則。鄰裏相處,應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不能私心太重,斤斤計較,總想占便宜。

7.不可搬弄是非。搬弄是非是破壞鄰裏和睦的禍根,一定要戒除這種不良現象。如果發現有人在鄰裏間說長道短,惡意中傷,毀人名譽,應嚴肅製止,批評幫助。

8.鄰裏交往時,可以“親如一家”,但不能“幹涉內政”。在經濟上要清清楚楚,借錢借物要按時歸還;有人吵架,一定要勸解,不能站在某一邊觀看。

9.誰家內部有了矛盾,大家都應熱心幫助勸解,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矛盾迅速解決。

兒女不孝敬老人怎麼辦

孝順老人,贍養老人,是我國人民的傳統美德,也是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公民義務。但是,有些兒女不孝敬老人該怎麼辦呢?

1.思想教育。教育青年人應該把尊敬、贍養老人,當做自己應盡的義務和崇高的品德。不能把繁重的家務全推給老人;不能把體弱多病的老人拒之門外;不能把失去勞動能力的老人攆這兒趕那兒,兄弟間互相推脫,誰也不管;更不能虐待、打罵老人。

2.不忘父母養育之恩。有些年輕人不尊敬老人,忘記了老人當年把自己養育成人,一口水,一口飯,不知付出多少心血和汗水。自己成家立業,忘掉年邁的父母,甚至嫌棄老人,這是一種極不道德的行為。

3.兄弟多人的,要共同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不能你推我、我推你,像踢皮球似的,踢來踢去,誰也不管,老人願意住在誰家,就讓他住在誰家,然後,其他兄弟姐妹出錢供養,讓老人過一個幸福的晚年。

4.依法辦事。《婚姻法》明文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以保證老有所養。“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刑法》還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年輕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自覺地履行孝敬、贍養老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