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除非萬不得已,避免處罰。如欲處罰,應在孩子犯錯之後立即實施,否則孩子無法把過失和處罰聯結在—起,這樣,不但無法遏製同樣的過失,反而會引起他的仇視心理。
5.希望孩子停止某種不當行為時,千萬不可大驚小怪,不妨以冷淡的態度代替矯正的態度。
6.當孩子做出你希望他加強的行為時,你應當給他鼓勵。這個鼓勵就是愛與關懷,即使他進步緩慢,也得時時給他稱讚,表示你讚許他的行為,並且已注意到他的進展。
7.如果你不能把你的孩子納入任何一種類型當中,那麼,你所能夠給他的最大幫助就是:站開一點,讓他發揮自我!
8.保持你與孩子之間的密切關係,不隻讓他知道你了解他對事物的感受,還要用你的話把他的感受說給他聽,這樣才可以得到他的信服。
9.給孩子一個可遵循的標準。先決定孩子的行為限製與規則,然後在他每次犯過錯時加強他對這套標準的印象——改正你對孩子說:“不要做什麼”的習慣,對他們說明該做的是什麼。
10.不要堅持盲目的立刻服從。你不能要求孩子放下手邊的玩具或中斷遊戲,立刻去做你要他做的事,因為,當你的先生對你說:“把手邊的工作先放下,立刻為我倒一杯茶來”的時候,你也同樣不愉快。
愛是橋梁
父母與兒女之間必須建立一種“愛”的關係,通過這座橋梁,孩子才會接受你教給他們的種種觀念和知識。
許多兒童心理學家指出,父母對兒女的管教越嚴厲,兒女的反抗心就越強,因此,親子之間就形成了許多矛盾與緊張。假如這種管教始於幼兒時期,還會使孩子產生不良的自我意向,養成遇事退縮,不愛與人交往的個性,因為早期的教養方式讓他下意識地覺得“我什麼都不會,我不可愛,沒有人會喜歡我”。另一方麵,具有這種心態的孩子無論學習什麼,都會遭遇到重重困難,而所謂的困難,往往並非實際上的“不能”,隻是心理上的“障礙”而已。反之,一個在愛心培養下的孩子會覺得一一“我很不錯,大家都喜歡我,我可以嚐試任何新事物並且有成就,被讚美”。以上兩種孩子,即使智商完全相等,表現在外的卻是截然不同的聰明可愛與遲鈍怪癖。
由此可見,“愛”是父母所能給予孩子的最大禮物,愛你的兒女不僅能讓他們也愛你,並且還能讓他們需要你,更能使他們成為—個你所期望的有用而且處處受歡迎的孩子。
慎勿督促過嚴
大部分的父母都依照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來要求兒女,以致督促過嚴,甚至逼迫孩子做超出他能力範圍的事情,造成孩子心中的挫敗感。
教養孩子要實事求是,適可而止,督促過嚴得到的絕對是反效果。
心理學家貝克指出,對子女督促過嚴的父母,也許可以逼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習慣,卻也會使子女有不安、依賴、膽怯、敢怒不敢言、不喜求知、不愛做勞心的工作、以及不喜歡參加有創造性的活動等缺點,比較起來,這種教養方法是得不償失的。
督促子女上進、求好是對的。放任的父母往往養出一些無耐心又具有攻擊性的孩子,但是與其督促過嚴則不如放任子女自由發展來得好。因為,在放任態度下長大的孩子,也多半同時擁有活潑、外向、合群、自立、好奇的優點。
放任的父母縱容子女,督促過嚴的父母卻更壞——“抵製”他們的孩子。他們用挑剔的眼光瞪視子女,而從不曾以愛的眼光來欣賞孩子,他們對子女說話的態度總是:“你不該……”、“你不許……”、“你該……”、“如果不……我就……”,在這種嚴厲管訓下的孩子,從表麵上看起來,也許是個求上進的乖孩子,但事實上,他被壓製得太厲害了,所以一有機會他就會向周圍的事物泄恨。他對手足的感情不夠友善,做錯事不肯負責任,並且,長大以後,還可能變成一個陽奉陰違,心地狹隘,外表看來自律甚高,實則充滿敵意的偽君子。最糟的是,將來他還會用同樣的錯誤態度來要求他的子女。
如果你不幸是這種對兒女督促過嚴的父母,為了孩子的心理健康著想,希望你從今天開始,學會按照你的子女的能力來要求他們,而不要用過重的負擔,把孩子們原可直立的骨骼壓得不成人形。
啟發重於灌輸
世界像一卷影片,逐漸地展現在孩子麵前,在這一點一點的展現之中,孩子會希望多了解一點往後的發展。倘若換另外一個方式,把五花八門、漫無頭緒的知識一股腦兒的在孩子耳邊播送,則孩子將因無法吸收而采取充耳不聞的防禦戰術。
孩子的智力發育必須由他自己決定,用他自己的步法、速度來走。如果你催他、逼他,就會害他在這條路上摔跤甚至受傷。
灌輸是強製孩子學習的一種方式,啟發卻是用適當的方法對他的智力加以刺激,讓知識成為一卷逐漸展現的影片,孩子知道越多,越想知道後果,求知欲越強。
才智秉天而來的這種說法,已被新實驗否決了。新的研究結果指出,嬰兒從遺傳承受到某種限度的“潛能”,有的可能是天才,有的是普通智力,有的則可能低於正常的智力。但是,這也隻是“潛能”而已,沒有後天的啟發,這種潛能是不可能發揮到極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