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Q大戰塵埃落定 360再惹官司(1 / 2)

3Q大戰塵埃落定 360再惹官司

公司產業

作者:範穎華

曆時四年多的3Q法律大戰,最終以奇虎公司的訴訟請求被駁回而塵埃落定。然而,與此同時,360奇虎公司再次惹上官司,被一家名為“米時科技”的公司告上法庭。

在業內專家看來,3Q大戰判決結果並非一個簡單的休止符,而是對整個中國互聯網的未來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標杆意義。互聯網業內的各種競爭亂象仍待進一步劃定清晰的法律界線。

互聯網競爭亂象迎來司法標尺

2014年10月16日上午,隨著最高法的一紙宣判,長達四年的3Q法律大戰終於畫下了句點。奇虎公司的訴訟請求被駁回,最高法認定騰訊不構成壟斷侵權。

四年前的9月27日,奇虎公司發布了360“隱私保護器”,聲稱檢測出QQ軟件窺探用戶隱私,主動挑起糾紛。之後又以“保護”QQ用戶安全為名,推出“扣扣保鏢”,通過破壞和篡改QQ軟件並詆毀QQ商譽的方式推廣其軟件產品,至此,雙方展開曠日持久的訴訟。

2010年10月和2011年6月,騰訊公司分別就360“隱私保護器”和“扣扣保鏢”侵權案向北京和廣東兩地法院提起訴訟。兩起案件終審結案後,奇虎公司被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判向騰訊公司賠償損失並賠禮道歉、消除侵權影響。

其中,騰訊訴奇虎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終審判決,做出高達500萬元的侵權賠償判定。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起互聯網領域的不正當競爭案件,也是一起具有標杆意義的司法判決。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3Q大戰是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互聯網反壟斷第一案,從司法角度劃清了互聯網行業的正當競爭與壟斷行為的界限,也為未來互聯網企業的競爭秩序製定了相應的指導規則,有利於互聯網行業的競爭良性化;也避免了部分競爭者在市場上失利後,利用反壟斷訴訟打壓對手的不良後果。

“縱觀國內外反壟斷法的規定,法律反對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侵權,必須具備兩個要素,即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和具有排除、限製競爭地濫用行為。”著名反壟斷法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盛傑民指出,法律本身並不反對企業通過競爭獲得市場支配地位,而是反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製競爭的行為。

很多用戶坦言,互聯網競爭日益激烈,普通網民在巨頭鬥法的過程中不時淪為炮灰。但隨著最高法對互聯網企業不正當競爭和壟斷的定義愈發清晰,今後各種競爭亂象也將有司法先例可循,對於用戶自身權益的保障是個很大的利好。

360再惹官司上身

“3Q大戰”塵埃剛去,“米奇對決”硝煙又起。主角還是奇虎公司,緣由依然是市場地位之爭。但與當年不同的是,這次紛爭的“界麵”首次由PC變成移動終端。還有,奇虎也由當年的原告變成了現在的被告,被一個名叫“米時”的公司告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米時說奇虎在運營“360手機衛士”過程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及不正當競爭,將自己研發和運營的“易米片”、“米洽”兩款手機應用軟件(APP),不問青紅皂白,進行實時阻截,並作為垃圾信息“斃”之於門外。

事情的經過其實也十分簡單:2012年7月北京米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米時科技)成立。2012年9月米時科技購買漫道公司短信網關(群發信息)。2013年5月中旬,米時科技易米片(手機電子名片)APP1.0發布,小範圍投放市場,6月獲得用戶積極反饋。

隨後,米時科技發現自己發送電子名片的短息經常被“360手機衛士”攔截。米時科技多次跟漫道公司進行溝通,據漫道公司表示已經向360報備。但米時科技發現網關依然無法正常使用。期間,米時科技嚐試過使用手機號碼作為短信網關,但依然遭到攔截。

2013年8月,易米片增加了來電顯示名片的功能,但因“360手機衛士”的屏蔽壓製,仍然無法正常工作。

米時科技CEO汪洋在接受采訪中告訴《小康·財智》記者,2013年9月,由商務部主辦的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廈門9.8投洽會)首次采用易米片為組織方、展商、采購商、觀眾提供電子名片服務,但因“360手機衛士”的攔截,電子名片無法正常下發,使用效果大打折扣。其後,住建部主辦的中國智慧城市大會、深圳高交會、中國玩具展都有類似問題。汪洋認為,360的上述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了自己作為一家互聯網創業創新企業的生存發展。

無奈之下,2013年11月米時科技不得已修改APP程序,通過用戶上發短信的方式來繞開“360手機衛士”的攔截,修改程序到上線運營前後花了近半年時間。這項修改雖然用戶注冊功能繞開了“360手機衛士”,但用戶通過短信發送名片、來電顯示名片功能還是受到幹擾,用戶體驗受到極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