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慶紅岩村八路軍辦事處,按紀律父親是“客人”。因為做地下工作的人是不能露臉的,也不準與熟人打招呼,他們都住在自己的小房子裏頭,不跟外人見麵,這是很嚴格的紀律。周副主席找我父親談話,都是晚上把他叫到辦公室。那段時間,董老也找父親談過話,反複談了幾次,實際上就是交待給他到成都去的任務——做統戰和情報工作,具體負責聯係幾個潛伏在國民黨高層的我黨人員,由父親統一領導。
董老專門交待:這些人對我們很重要,他們利用自己的特殊崗位為我黨做情報工作。這些特殊黨員不參加組織生活,不交黨費,不與其他橫向的組織發生聯係,就是你直接和他們發生聯係,其他的人不能和他們發生任何聯係,也不能向他們下達任何命令,他們的身份不能暴露。你也不和其他的組織發生任何聯係,你有任何問題,都是由我(即董必武——整理者注)直接和你單線聯係,有了問題還可以直接找周副主席,跟其他的人,一律不談這些事。
當時南方局組織部的同誌(即孔原——整理者注)給父親寫了一封“家書”,交代了接頭地點和接頭暗號。又交代父親說,你得找到錢瑛,把他們手上的關係(即此前董老提到的潛伏在國民黨高層的我黨人員——整理者注)接過來。錢瑛這時是川東特委書記(根據口述人錄音記錄。實際上1940年11月-1943年夏,錢瑛應為西南工委書記——整理者注)。這封信寫得很巧妙,像是一封家書,實際上裏麵有暗號。父親接受任務後,馬上前往成都。
因為怕被特務盯上,我們一家人坐董老的車從紅岩村出來,在途中下了車。父親在民生路找一個小旅館住下,因為經費很緊張,一家四口隻敢要一個鋪位。父親每天都去排隊買到成都的車票,但當時的車票非常緊張,買不到票隻得繼續住在小旅館裏,每天花錢,很快經費就沒了。父親不敢回紅岩村,怕回去會暴露,每天在小旅館周圍晃。一天,正好碰見了《新華日報》的塗國林,父親跟他說了自己現在的情況,請他回紅岩村要點錢來。第二天,塗國林就來了,給了父親一些錢後馬上就走了,因為怕被特務盯上。但就在那天晚上,有一隊軍警來盤查,好在父親從貴陽動身時辦了一張護照,一個軍警拿著父親的護照念了一下,對同夥說:軍政部的上校,由貴陽來的,經重慶、成都回老家去。然後轉身走了。
到1941年春,我父親終於到了成都。到成都以後,本應由錢瑛跟我父親見麵,但由於誤了好幾天時間,怕出事,錢瑛沒有直接見我父親,而是榮高棠的愛人管平來見的。管平看完南方局組織部門的信後,很嚴肅地問:你怎麼違反紀律呀?超時這麼長不來?我父親把實際情況說了,管平沒再說什麼,讓父親先住著,就回去彙報了。可能經過核實,覺得父親沒問題,錢瑛才出來和我父親見麵。錢瑛知道我父親來成都的任務,就跟他講:你去找劉文哲等幾個人,把他們掌握的線索接過來。就這樣,我父親開始了在成都的一段經曆。
問:黎強是怎樣逐漸打入中統核心機構的?
答:錢瑛向父親交代了工作後,父親很快就與黎強叔叔接上了頭。當時黎強叫李長亨,剛剛打進中統的外圍組織,還沒有進到核心機構,不受矚目。我父親就跟他反複商量:如果不打到中統的核心去,很難起作用,但怎樣讓人重視你,進到核心裏去呢?又不能跟中統去逮捕共產黨員破壞我們的組織。後來他們就分析中統這幫家夥的情況,不要看他們對外吆三喝四的,裏麵也是分幫分派,矛盾重重——有肥差搶著去幹,都要爭功;有困難的活兒誰也不去,推三阻四。一出點兒事就互相推卸責任,這就會貽誤戰機,所以經常出問題。一旦出大事,上頭動怒,就一定要查了,甚至有些事蔣介石還親自下令徹查。有些人其實知道出事的情況,但為了保護自己,幫派之間都不說。黎強叔叔無幫無派,對這些事就要動腦筋了,不然就容易“觸頭”,正好弄到人家線上犯了忌。父親和黎強叔叔商量,利用特務幫派之間爭功諉過的矛盾,引起上司注意。在我的印象中好像有4次這樣的事。有時候是情報泄露出去了,都在推諉,黎強叔叔發現後就偷偷去報告了上司。這樣的事隻要有人告了就一定會查,當事人還沒有弄清楚誰告的狀就已經查出來了,但是誰打的報告隻有頭兒知道。這樣的事做了幾次之後,特務頭子就對黎強叔叔另眼相看,認為李長亨這個人還是很有能力的。黎強叔叔平時跟特務們的關係都非常好,打成一片。黎強叔叔的父親(即李可廷,擔任過安嶽縣民團團總、縣督察區督辦,是安嶽周邊幾縣有名的袍哥大爺——整理者注)做過袍哥的頭兒,他在當地袍哥裏也算長字輩兒了,對社會上的一套很熟悉,所以這方麵的人際關係處理得很好,很能掩護他。他做事情也很巧妙,上峰賞識他。這樣,黎強叔叔很快成為中統成都機關的助理,逐漸進入了核心。
不久,他得到了一個很關鍵的職位,就是“省特會”(即四川省特種工作委員會,是國民黨四川黨政、軍、警、憲、特種聯合會報的常設機構,是特務聯合機關——整理者注)主管情報工作的主任幹事。這個主任幹事官兒很小,但非常重要。中統省特會每周要召開軍警憲特聯席會議,把偵查到的情況進行彙總,這一彙總就都彙總到黎強叔叔手裏了。中統發現了一些什麼線索,什麼問題,都要彙總到他那兒,然後由他寫一個報告給特委會。但這個報告還沒寫,黎強叔叔就先將情報傳到我父親那兒了。黎強叔叔當上特委會主任幹事之後,實際上給共產黨長了眼睛,特務還沒動作,我們這邊就已經知道了。所以在那四五年間(指1940年“成都搶米事件”後——整理者注),成都以及整個四川的地下黨基本上沒出大亂子。周副主席和董老多次要我父親告訴黎強,表揚他,工作做得非常好,同時又下了任務,要求黎強叔叔堅守崗位,要做得像一個職業特務,不僅在生活上跟真正的特務打成一片,他們那些汙七糟八的事情也要參與,不能離得遠遠的,好像自己多清白——什麼抽大煙、喝花酒呀,不能站到旁邊去,要跟人家打成一片,“五毒俱全”。這是為了獲取情報,為了保護黨的組織。但是,周副主席又特別讓我父親轉告黎強叔叔:要記住這是黨交給的任務,要有出汙泥而不染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