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想開了就一樣了。我說,有什麼一樣啊,一個是為了感情,一個是為了錢。她無所謂地說,過程與結果都一樣,還不是親嘴、上床、做愛,然後拍拍屁股走人。那天晚上我們不歡而散,是我們的第一次爭吵,我們也第一次誰也不理誰,回各自的房間睡覺了。第二天她就搬走了。後來,我與賓談起了戀愛,半年後分了。後來又談了一個也分了。這兩次戀愛,我都是全身心投入,但每次都無果而終,把我搞得傷痕累累。
是不是他們都負了我?也不是,像賓,都是我先提出分手的,分手時他那痛苦的樣子,我至今都忘記不了。但有什麼辦法呢,我還是狠下心來分了。有一句詞你看過沒,“人生若隻如初見”,誰說的我忘記了,反正賓剛開始給我的感覺很好,哪知道戀愛同居後一切全變了,自私,小氣,不愛衛生,不知道體貼人,也許就因為他是獨生子吧。獨生的真的很難相處。與他分手後,我找的這個我不想說名字了,不想說,因為他是我一生最慘痛的記憶,我很愛他,很愛他,為他流過一次,但又能怎麼樣,他還是走了。他是那種特別優秀的男人,雖然沒什麼錢,但我很喜歡。沒錢喜歡他什麼?多了,喜歡他說話,喜歡他抱我。特別喜歡他抽煙的姿勢,坐在那裏,皺著眉頭,有一種冷竣與深沉,讓人迷戀。他就是我理想中要的男人,剛開始對我也很好,我們戀愛一年多,中間有許多女人打過他的主意,他都沒有動心。也許他出過軌,但至少我不知道,不知道就是不存在。我不是聖人,但也很現實,生活不是遊戲,不是童話,是要允許有雜質的。但最後他還是愛上了別的女人,用他的話說,他是厭倦我了。說實話,他還是很真誠的,可他徹底地傷了我,這可惡的男人!不說他了,說他我的心情就壞完,很爛。
這樣折騰下來,兩年就差不多了。她呢,兩年來一直那樣,被一個香港老板包著。那個老板我沒見過,她告訴我是五十多歲,給她在福田那邊買了一套房子,還給她買了車,日子過得不錯。兩年裏,開始我與她聯係不多,後來我見多了這樣的現象,理解了她些,就多了起來。不過,隻一起吃過幾次飯,多是打電話。看到樣子,她是幸福的,那個老板對她很好,很寵她。女人就是用來寵的嘛。她有次都對我說,她覺得她有點愛上他了,有點像在談戀愛,沒一點被包的感覺。我想她是說真話,******的也有好的嘛,******也要優秀的男人才有資格啊,什麼是優秀呢,在這社會就是要有資本。不管你承認不承認,你再優秀,沒錢能說是優秀嗎?在這社會,什麼都是用錢來衡量的。你說你愛誰,有多愛,都得用錢來表現。你在她身上花的錢,是與愛的深淺成正比的。一個男人肯為你每年花費幾百萬,難道不是愛你的體現嗎?人是很複雜的,好人與壞人哪裏一句話說得清,好事壞事也一樣啊。
我現在非常後悔,兩年前要聽她的話就好了。我就不會浪費兩年時間,去談什麼鬼戀愛,搞得人身心疲憊,好象老了幾十歲,眼角都有點皺紋了。你看,同是兩年,我得到了什麼,她得到了什麼,這都是事實擺在眼前啊!對,我說這麼多,意思很明白,就是我不相信愛情了,覺得愛情就是夢想,是可憧憬的好東西,但生活就是這樣,不可能天天在夢中生活的。天長地久的愛情能有嗎?真的好笑,那是哄小孩子的。你說我們的父母,那是不是愛情誰知道,反正他們見一麵就結婚了,在一起幾十年,吵吵鬧鬧的,日子還不是過下去。我認為那是習慣的問題,人都是有感情的,你與頭狗呆久了也會有感情啊。他們老一輩呆久了就成了習慣,成為親情了,隻有親情才可靠些,功利色彩少些。
算了,不說那麼多了,愛情我是不相信了,我相信生活。嗬嗬,告訴你吧,昨天她打電話給我,說有個台灣老板看上我了,想出六十萬每年包我兩年,我答應了。過幾天,我也要過她那種生活了。我們兩姐妹,終於又像以前一樣默契,談得來了。想想以前那次爭執,我就覺得自己可笑。生活啊,總是用殘酷的現實教訓你,改變你,讓我們對自己的變化無話可說。我們商量,30歲前一定結婚,在這座城市買一所房子,找一個愛自己的男人,到海邊去拍婚紗照。你喜歡深圳嗎?我真的愛這座城市,高高的樓房,奔馳的車流,繁華的夜景,便捷的服務,我都喜歡。但我知道,這一切都需要錢來享受。我要努力,我再也不去尋找騙人的愛情了,我要實實在在。有錢了,成功了,自然能征服自己想要的男人。你不會看不起我吧?沒有?謝謝你的理解,與你聊得很開心。很晚了,我困了,睡吧,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