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黃的破案經
人與事
作者:錢雨伶
初見時,瘦小身板,斑駁銀絲,他是一位慈祥的長者;生活中,笑聲爽朗,愛交朋友,他是大家眼中的熱心腸;工作時,一絲不苟,勤懇敬業,他是百姓心目中的優秀檢察官……他就是上海市崇明縣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檢察官,全國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優秀偵查能手”黃新平,同事都親切地稱他為“老黃”。
老黃的父親是崇明檢察院從事反瀆工作的老檢察官,1983年2月老黃追隨父親的腳步也踏入了檢察機關的大門,如今已經整整30年過去了,歲月改變的隻是他的容顏,卻沒有改變那顆對檢察事業的赤誠忠心。
勤於鑽“法點子”
老黃雖然沒有一官半職,但卻贏得了很多人的尊重,這正是因為他無論對待工作還是生活都一絲不苟,認認真真的態度令人敬佩。200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規範檢察官製度,隻有取得本科學曆才能獲得檢察官資格,才能辦理案件,也為了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老黃毅然決定開始自學法律本科。
身為一名“大齡學生”,老黃的學習熱情絲毫不輸年輕人,在忙碌的工作之餘,哪怕是一點點零碎的時間他也不放棄,以螞蟻啃骨頭的毅力,反複揣摩一個個法律術語,認真熟記一條條法律規定。連續四年,寒暑相易,一千四百多個日日夜夜的艱苦學習,老黃終於成功修完23門專業課程,並且平均成績達到70分。在老黃看來,隨著我國法製化進程的不斷加深,檢察官需要不斷更新知識,否則就會被這個時代所淘汰,選擇學習是選擇了吃苦,但也是選擇了一種進步。
事實證明,那幾年係統的法律學習,正是後來他成為法律專家、偵查能手的知識金鑰匙。對於他求知若渴的學習精神,同事們都由衷地佩服,大家都把他當做工作中的榜樣。
巧於解“情結子”
在進入反瀆部門之前,老黃在公訴部門工作了六年,這段公訴人的經曆給他留下了很多深刻的記憶。
曾經有一對兄弟原本手足情深,卻因為一些瑣事大打出手,弟弟李某用打氣筒把哥哥的脾髒打壞了。李某被公安機關逮捕的當天正是老婆分娩完的第二天,自己的孩子還沒看上兩眼就被關入冰冷的鐵窗。
一個半月後,案子被移送到公訴部門,承辦人正是老黃。在提審時老黃發現李某對哥哥懷有強烈的怨恨,認為是哥哥有錯在先才導致如今他和孩子骨肉分離。想到李某如果懷著這種情緒接受改造,出獄後勢必會產生強烈的與社會對立的情緒,而兄弟兩家的積怨也會越來越深。
於是怎樣感化李某成為老黃辦理這起案件的重要任務。在接手這起案件的第三天,老黃就上交了一份報告,希望通過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幫助李某改過自新,並考慮到李某還有妻子孩子需要照顧,且社會危險性不大,申請將李某的強製措施由拘留改為取保候審。能夠再次與妻子孩子相聚,李某很珍惜這來之不易的自由,兄弟倆的感情也趨於緩和,那段時間,老黃幾次走進李某家中,與李某推心置腹,幫助李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最後,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李某當庭表示認罪。案件判決後,李某的父母從鄉下步履蹣跚地趕到檢察院,流著眼淚緊緊地握著老黃的手說:“如果沒有黃檢察官,我們這一家就散了,感謝檢察官。”
無論是在公訴還是在反瀆,老黃都堅持:“檢察官辦案要做到案結事了,我們既是法律工作者,同時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衛士。”
善於挖“大案子”
2009年,崇明檢察院受理了一條並不起眼的線索,反映本縣某漁業村以虛報漁船數騙取國家柴油補貼款,舉報信的內容寥寥數語,未說更詳細的內容,並且反映內容多為貪汙受賄的問題,與瀆職犯罪關聯不大。
由於證據不足,原本是一條很容易擱置的線索,卻被老黃看在眼裏,敏銳的直覺告訴他,這其中一定還有貓膩。於是,老黃主動請纓對線索進行認真分析和評議。老黃在剛入職時曾在行裝科做過十多年會計,因此對數字尤為敏感,他在一堆堆繁雜的數據報表中,仔細甄別漁船數量、補貼名目,並多次實地走訪案發村莊,製作出一份詳細的初查方案,在其他幹警的配合下,用短短一個星期的時間就將本縣某村支部書記張某貪汙柴油補貼的事實查清,並移送反貪局。緊接著老黃意識到張某的貪汙行為背後一定還有其他幫助者,經過深挖細查,一舉突破該案背後隱藏的縣農委工作人員張某某濫用職權犯罪的事實。
當時政府為了保護漁業,對當地的漁民發放柴油補貼,從2006年至2009年,張某某負責全縣國家漁業柴油補貼的漁船名單的統計審核工作。在這期間,張某某先後三次接受張某的請托,對張某和其妻子名下的兩條漁船不按照規定進行審核,在明知上述兩條漁船已於2007年拆解報廢,且按照國家漁業柴油補貼政策規定,隻有船舶證書而沒有船隻不應享受補貼的情況下,為徇私情,張某某違反規定將這兩條漁船進行申報,造成國家經濟損失3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