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春哲還想硬氣一下,扛不住臂膀的疼痛,乖乖改口。
方曉一腳踹上方春哲屁股,方春哲撲了個狗吃屎,隨方春哲來的那兩人趕忙跑去扶。方曉輕哼一聲甩甩衣袖離開。
在他身後,方春哲疼得吸著氣叫嚷。
“媽的,你們兩個是死人啊,快給我上,別讓他跑了。”
“哲少,你手臂要緊,先回去搽點藥油。這家夥最近不知吃了什麼藥,變得好生厲害,那天方晨傑幾乎被他打死,我們暫時別惹他,看看再說。”
“呸,他有什麼能耐,都是趁人輕敵大意,僥幸得的手。”
那兩人沒有追來。方曉渾不在意。走了片刻,忽憶起什麼,停住腳步仔細回想,眼睛亮了。
“取出玉蜂刺的機會,說不定著落在方春哲這小子身上。”
他零散的記憶受方春哲觸動,記起了件與之有關的事。
方春哲是個小色胚,十二、三歲就曾鬧出過奸淫婢女的醜聞,此後調戲莊中女仆成了家常便飯。這些倒算不了什麼,別說沒鬧出人命,即便殺了人,以他族長兒子的身份,不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而在未來裏,方春哲的一樁風流韻事卻掀起了軒然大波,差一點小命不保。
色膽包天的方春哲,跟他父親方澤昱的一個愛妾勾搭成奸,私下裏常找地方幽會。多半被有心人盯上了,引著方澤昱等族中長輩去捉奸,給抓了個正著。那時方澤昱見無法遮掩,裝腔作勢要殺了這小混蛋。
方澤昱沒真的下得了手,最後將過錯全推到那小妾頭上,方春哲的名聲已因此臭不可聞,早早地趕出家門,在外頭做個混吃等死的紈絝子弟。
“算算時間,那件事如果還會發生,離今天不遠了。拿此事當把柄,不怕那小子不乖乖就範。姑且試一試,即便辦不成,想來那小子也不敢張揚出去。”
意外找到新的路子,方曉心情放鬆,腳步輕快。
天色向晚,方曉回到住處。客廳擺著一桌殘羹剩飯,胖丫環小芳不見了人。
飯食是從族內飯堂領回來的,胖丫環小芳又懶又蠻,哪會為方曉做飯?這丫環好東西搶著吃,衣服鞋襪要他自己洗,別說被人服侍,不用他反過來服侍這丫環就不錯了。
方曉骨子裏很要強,這種小事不願往外說,隻默默修煉,希望依靠實力重新贏得別人的尊重。
不過那是以前的方曉。回來後,見到這副情景,方曉皺了皺眉,去拿碗盛飯就著剩菜隨便對付一頓。
剛放下筷子,胖丫環小芳多半串完了門,哼著曲兒走進來,一見麵習慣成自然地擺出張臭臉。
“我說曉少爺,你天天早出晚歸的,跑什麼地方去又不跟我說一聲,真的好難伺候。你知不知道,好多人都來問我,你到底怎麼回事?整天不務正業,到處亂轉。本來大家還以為你功夫高了些,有長進了呢,沒想到啊,居然比以前更不堪了。叫我問問你,是不是覺得本事大了,可以逍遙度日了?”胖丫環小芳連珠炮般說道。
“哦,誰問的你?”方曉掏出手巾抹了抹嘴,淡淡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