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危險的試用期(1 / 2)

所有的職場人,試用期是永遠需要最先麵對的職場挑戰。麵對進入職場的第一關,多少過來人把“試用期”當成“剝削期”!原因是試用期往往容易成為一些無良老板逃避法定義務的最有利時期。也就是所謂的“試用期陷阱”。

所謂“試用期陷阱”通常指的是企業以低廉的試用期薪酬招收員工為企業工作,而在試用期即將結束應該與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時候借故種種理由將試用的員工辭退,從而達到以低成本換取利潤的目的。

對於受害的員工來說,“試用期陷阱”不但造成了工作付出與薪酬回報遠遠不成比例的悲慘後果,而且還浪費了選擇工作的機會成本。雖然已經找到工作,但還是沒有真正地擺脫就業危機。

試用期陷阱有兩種,一種是以各種理由告訴求職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無奈之舉,從而再以很少的薪水繼續招聘同樣也不會熬過試用期的新人,周而複始,降低成本。

另一種就是非法延長試用期,以短時間之內不能考察一個人的能力為理由,無限延長試用期。

對於“試用期陷阱”的屢禁不止,其根源還是由於激烈的職場就業形式,求職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數量之間的不成比例造成的。求職者往往為了能夠找份工作而不得不忍受往往是“超長”且“低薪”的試用期。就算你不去,也有別人會去。

求職者多數處於較為弱勢的地位,再加上勞動力市場還不是很規範,所以一旦發生“試用期陷阱”這樣的勞動糾紛,維權的成本又很高。因此,很少有受害的勞動者願意通過法律途徑挽回損失,對此隻好忍氣吞聲。

剛剛被單位辭退的小張就免不了大倒苦水。原來,剛畢業不久的小張被一家單位聘用,雙方講好試用3個月。在試用期內,小張表現積極,要求進步,滿以為試用期滿後會被正式錄用。可誰能想到,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以縮減編製為借口,解雇了小張。心中滿腔的熱情被生生潑上一盆冷水。原想可以在公司好好發揮自己的才華,誰想到又要從新加入求職大軍中去。和以前不同的是對未來開始多了份懷疑。

比起小張,同樣麵對試用期陷阱的林峰得到的被辭退的原因就更讓人氣結。今年春章過後,他在一家民營企業開辦的外貿公司做銷售員,也講好有3個月試用期。期間,工資很低,林峰忍了,心想反正三個月以後就會好了。但是到了快轉正時,卻被告知公司招到了比他更合適的人員,林峰的能力達不到公司要求的標準,請他另謀高就。林峰大受打擊,對此一籌莫展。後來,林峰又應聘進一家車輛製造企業應聘銷售助理職位。當得知公司方麵提出的試用期要求、待遇問題與前一個公司一樣時,林峰當即根據前車之鑒懷疑自己也許又誤入了“試用期”陷阱。如果真是陷阱,林峰自然避過一劫,如果要是3個月後真的轉正了,那麼豈不是白白失去了一次就業機會。所以現在林峰對試用期的說法也不知如何是好了。

需要遭遇過“試用期陷阱”的年輕人,都對職場現狀有很大的失望,在求職過程中,對公司的信用也產生了很大的懷疑態度。甚至對什麼都疑神疑鬼,以至於錯過了很多大好機會。

職場自救攻略

對於求職者來說,避免陷入“試用期陷阱”的方法是求職者有必要全麵了解所進企業的“試用期間員工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