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傳統婚俗研究(1 / 2)

中國傳統婚俗研究

曆史哲學

作者:韓旭

摘 要:在一個人一生中婚姻是頭等大事,與之對應的婚俗體現了人們對於婚姻的態度、寄托和希望。透過婚俗我們可以追尋古老的人們對婚姻懷有的敬畏之心和重視之情。通過婚姻我們不僅僅是為了人類的發展而繁衍子孫後代,更多的是對於兩位新人步入人生另一個新階段的祝福和期望。婚俗是最具有民族特征的風俗之一,透過婚俗可以窺視一個民族的心理特征、行為習慣、價值觀、宗教信仰等諸多方麵。

關鍵詞:傳統婚俗;民俗;文化;禮俗

婚俗可以概括為一切與婚姻相關的風俗都是屬於婚俗的範圍之內,這就包括了在締結婚姻過程中有關於婚姻的寓意、風尚、禮節、儀式、習慣等諸多方麵。婚俗的形成受到不同階段社會的生產力水平、人民思想意識、群體審美觀點等諸多方麵的影響和製約。婚姻中某些特殊的風俗也受到原始的生存方式、地理環境、曆史背景的影響。

“婚姻”在許慎的《說文解字》中這樣解釋到: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從女從昏。由此,婚姻二字古字為“昏姻”或“昏因”。古代婚姻的含義大概有三層,一是指嫁娶的儀式,二是指夫妻的稱謂,三是指由婚姻而產生的親屬關係。中國古代非常注重婚姻禮儀,男子於傍晚娶女子,女子因男子而來,一嫁一娶,按照一定的婚禮形式,先要迎娶才能稱之為“妻子”,隻有舉行過一係列婚姻的儀式男女之間的結合才能得到社會和家庭認可。“婚姻”作為事實一定是早於“婚姻”二字出現的。

中國古代婚製以一夫一妻製為主,但也同時存在一夫多妻的多偶製。一妻多夫製則是原始對偶婚的遺風,在我國的一些少數民族中仍存在這種婚姻製度。一妻多夫的婚姻製度,隻是存在於個別少數民族中,不能視為我國古代婚姻製度的常俗。

在中國古代婚姻製度中,由於受到儒家文化的影響,締結婚姻過程中涉及到了家庭地位、等級製度等多方麵的影響,所以與之相關的婚姻禁忌也是很多的。如同姓不婚。同姓不婚早在先秦時代就已經實行,古人經過血緣群婚和對偶婚發現近親結婚的弊端,開始實行同姓不婚的製度,由此可以看出同姓不婚是在氏族製度確立之後開始的。如半兄弟禁婚。半兄弟指的是異父同母的兄弟姐妹,雖然他們姓氏不同,但是在血緣上他們仍是半兄弟姐妹的關係,從唐朝開始就有明確的法律條文禁止相婚。

中國古代婚姻禮儀大致分為三個階段,即婚前禮、正婚禮和婚後禮。婚前禮大概是今天的訂婚禮,主要體現於“六禮”之中。“六禮”始於周代,完備於漢,其中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後朝各代由於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影響略有不同。納采,又稱為“議親”,即“合婚”或者“說媒”的含義,是婚姻的最初階段。若兩家條件等級相當,男方家先請一位媒人前方女方家進行說媒。問名,納采之後,如果女方同意,男方則執大雁前去問名。大雁作為禮物主要是因為古人認為大雁忠誠,一生隻有一位伴侶,從一而終。後代,禮品不僅在數量上逐漸增加而且在禮品的象征意義上也多為吉祥喜慶。問名是詢問女子的生辰八字以及女子長大之後所命的名字。納吉就是“合八字”的過程了。占卜的結果若為吉,男方則會派使者前往女方家,女方家出“報婚書”,又稱庚貼,兩家交換庚帖,庚帖中分別寫明二人的姓名、生辰、行次、籍貫以及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姓氏。到此,二人的婚事基本定下來了。納征,又稱為“許親”、“定親”,《禮記》中記載:“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由此可以看出,經過此環節,婚約就基本成立了。納征的禮品,曆代不同,均有變遷。與之相對應的習俗根據地區的不同也有差異,在陝西、山西等地有擇日舉行“吃麵”的婚俗。一些地區,行禮的前一天,新郎要“行家禮”,即新郎要穿上新衣,鼓樂相隨,由專人引導,繞著村子挨戶行禮,意思是希望相鄰相親在婚娶日子當天多方給予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