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城市規模中縣城大於府城之原因探究
曆史哲學
作者:何丹
摘 要:一般來說,在中國古代的城市中,行政等級越高,其規模(城市周長)就越大。本文考察了清代廣東、廣西、貴州三省城市,從中發現,這三省城市中都存在城市行政等級較低的城市周長略大於城市行政等級較高的城市周長(主要是縣級城市周長大於府級城市周長)的現象。本文擬對此進行分析,說明影響清代城市規模的原因並不僅僅局限於城市的行政等級。
關鍵詞:清代;城市;城市周長
“城市規模”是現代城市地理學的一個新概念。目前,在中國古代城市的研究中,“城市規模”通常是指“城市周長”①。這是因為在當前的中國古代城市研究中,學者對於城市周長資料的獲得較為容易,考古、各地方誌以及各代的文獻資料,對於城市周長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
本文主要考察了清代廣東、廣西、貴州三省城市周長,從中發現,這三省的城市規模雖然普遍與城市的行政等級相關,即城市行政等級較高的城市的周長要比城市行政等級較低的城市的周長小,但是這三省城市中都存在城市行政等級較低的城市周長略大於城市行政等級較高的城市周長的現象:廣東省肇慶府2787.2米②,新興縣3776米,德慶州3520米;廣西省平樂府1152米,富川縣1728米,賀縣1728米;思恩府576米,武緣縣1728米,濱州1152米,遷江縣1728米,上林縣1152米;貴州省大定府2988.8米,威寧州3532.8米。本文擬對此進行分析,說明影響清代城市規模的原因並不僅僅局限於城市的行政等級。
一、建置
在中國古代的城市發展進程中,城市最初的建置是影響城市周長的重要因素。即使後來城市的周長有所變化,但是這種變化一般都是在該城市原來基礎上的增減,其整體規模通常不會發生重大變化。因而在一些府城轄下的縣城裏,縣城周長略大於府城周長的現象是可能存在的。
肇慶府城最早是在北宋皇祐中期開始興建的,興建之初“周871丈,高2丈,厚1丈,開4門。”③以後曆代雖有增減,但是變化不大。新興縣城原為“古新州舊址,紹興二十年,州守王濟以城狹隘,於子城南一裏,東西北各去半裏,偏植荊竹環之,周1484丈。明洪武13年,增土城於荊竹之內,周1180丈。”④德慶州城“州舊無城,宋皇祐六年,儂智高亂,始築子城,周230丈。元至正時重修,守禦千戶邵成,以舊城狹隘改立城址,甃以磚石,周1100丈。雍正九年,知州王玉璿倡捐修東北城垣110餘丈。”⑤從上可知,肇慶府城下麵的新興縣城和德慶州城從最初城市建造時其周長就比肇慶府城的周長要大,即使後來各代有所增減,但是變化不大。
大定府城是在明朝崇禎九年總兵方國安修建的,但是明朝末年因為賊亂而被摧毀,一直到清朝康熙年間時,在其原來故址上重修該城,“周圍934丈。”⑥威寧州原為烏撒土府,康熙五年時,改烏撒土府為威寧州,隸屬於貴州省。康熙二十六年,以大定、黔西、平遠三州隸屬威寧府。雍正七年降威寧府為州,屬大定府。“威寧州城原為烏撒衛城,明洪武十四年建,周圍一千八十丈二尺。國朝康熙四年增修,雍正十年重修,幹隆五十年重修,周圍一千二十六丈。”⑦即使威寧州城後來重修,但其周長變化卻並不大,仍然是比其府城周長大。
由上觀之,中國古代城市一旦竣工,其城市規模不會輕易發生改變,通常會維持幾十年,乃至幾百年,這期間即使有變化,也多是因為城池修建年代久遠,部分損壞,或是戰爭因素,但即使如此,多是在原有基礎上的重修擴建,這也是細微的變化,城池的整體規模(城市周長)通常不會發生大的變化。
二、地理位置與交通狀況
城市地理位置,也是影響城市規模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中國古代各地區間交通並不發達的情況下,地理位置的優劣對城池的發展更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