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與法
經法縱覽
作者:楚武幹
摘 要:自然存在性和文化生存性是人性的兩個層次,這兩個人性層次演化出利己、欲望、入群、自由本性。利己、欲望、入群、自由本性在社會活動的展開中促使法的出現,法根源於人性。
關鍵詞:人性;需要;法
人的科學是其它科學的唯一牢固的基礎。人的科學,就是人性真理,人性真理是一切真理的出發點,人性問題是基本問題、基礎問題。
一、人性的兩個層次
人是大自然的產物,人一方麵從外界索取食物,另一方麵根據需要改變周邊事物,創造出自然界本沒有的東西。人性的動態變化就是圍繞著“自然界有的”與“自然界無的”兩個維度生成,前者是人的自然存在性,後者是人的文化生存性。
1、人的自然存在性。自然存在性是人與其他靈長類生物所共有的東西,如身體和各種感覺,滿足生命維持的食欲、繁殖等自然欲望。自然存在性決定了人的生命創生的動機和目的都是基於生命本身,以生命自身為起點並以生命自身為目的,保存生命和延續生命本身。
2、人的文化生存性。人的文化生存性是在社會狀態下新產生的屬性。人的文化生存性不是天賦的,而是在後天的實踐中習得的,是後天的社會實踐把人的文化生存性開發出來。從這個意義上看,人的文化生存性是可塑造的。
二、人性的兩個層次所演化出的人的本性
1、利己。既然人的自然存在性的目的是保存生命和延續生命本身,那麼保己,存己是生命必然的本性。利己的本質規定就是保自己、存自己、全自己。故不論是自私自利,還是無私利他,不論是純粹害人,還是純粹害己,產生它們的根本原因,即行為的原動力,都隻能是自私自利,這是行為的生物原動力規律所決定的。
2、入群。任何生命都不能單獨存在,人麵對自身生命的絕對有限、弱小、孤獨和死亡的威脅,唯一努力的朝向就是對有限、弱小、孤獨和死亡的突圍,其唯一正確的方式就是求群、適群、合群。入群就是走向他人、走近他人、走進他人,就是共同創建人的社會,這是人的文化生存性的集中標誌。
3、欲望。每一個生命個體的認知都離不開對生生的欲望。這種欲望促使著、表現著人是一種需要自然資源滋養的生命存在形式。因此,生命的存在決定了人必須有諸如吃、住、穿、用等欲望,而且最基本的物質欲望的實現並不是欲望的結束,而是更高級欲望的開始,比如愛、尊嚴、價值、美醜、善惡、操控等。
4、自由。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人之所以有別於一般禽獸動物,首先就在於人在社會文化中的活動是有意誌的、有思想的。約束、壓迫、管製所引起的結果不是人的逆來順受,反而更加激起人的自由意誌。精神層麵的自由,思想上的自由對人類最突出的貢獻就是使人類擺脫了愚昧野蠻狀態,打開了人類進步的文明之門。
三、人的本性到法
人的本性的基礎認識對於法哲學研究也具有重要意義,這個重要意義的認識基本結果就是法根源於人的本性。利己、入群、欲望、自由演生於人性的兩個層次,但需要指出的是在其演生的過程中始終存在著一種矛盾,也正是這矛盾為法的產生創造了條件。
人類生命體自降臨自然界那一刻起,必須認真對待的問題是生命的持續存在。一切人類存在的第一個曆史前提就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曆史,必須能夠生活。為了維持生命的繼續,人們始終不可避免的是要運用自己的天才智慧和先人的經驗作用於自然,離不開自然母親提供的資源滋養。但問題是自然資源是有限的,資源的有限性製約著人類生存發展的需要,人類生存發展的需要卻又是前進的,需要本身並不能保證人類自身的維持和發展,維持和發展人類自身的必要條件是需要的滿足,需要的滿足本質上就是人們通過一定的途徑獲取所欲求的有限對象,於是在人類與自然間、人類與人類間內在的矛盾出現了,這就是:需要的欲求與需要對象的滿足之間的矛盾。
1、利己與法。滿足需要的激發力推動著人們進行物質精神資料的生產,可是在人們的生產活動中,由於受生產力發展水平及主觀進化水平的製約,人們生產活動產生的物質精神資料是有限的,有限的資料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需要欲求。需要欲求的不休止促使著人以盡可能多的把有限的生產果實據為己有,且在求取有限果實的爭鬥中千方百計的保全自己,擴大自己的範圍,從而維持滿足自己。獨立的個體很難發生法的關係,但人們創造了社會的同時,也給自己創造了複雜的問題。世俗社會裏,人們內在的遵循著自己的生命利己的路徑去擴充有限資源的占有量,結果有的量大,有的量小,社會積怨亦在深化。在這個奪取進程中,人們之間不可避免的發生爭鬥,爭鬥導致社會秩序的不穩定,對人們生活而言,這是最不願看到的結果,這種爭鬥是一種零和遊戲。所以,為了減少爭鬥,穩定秩序,人們吸取嚴重的教訓基於相互協商而製定一套規則,運用共同協商的規則來分配有限的資源,保證資源的完全充分利用。隨著人類智力的更進,規則變化的更加係統科學,最終演變為現代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