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以及核心原則研究
經法縱覽
作者:趙貴斌
摘 要:互聯網金融是近年來新興的金融平台,它的出現,不僅方便了人們的生活,還使我國金融業的發展的渠道和手段得到拓寬。由於國內互聯網金融發展處於初期階段,我國在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方麵還存在很大的漏洞,我們需要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提升監管力度,才能保證互聯網金融更好的服務於人民。本文就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以及核心原則,做了深入的分析與研究。
關鍵詞:互聯網;互聯網金融;市場紀律
前言:信息技術水平和經濟的騰飛,是互聯網金融在我國快速發展的前提條件。目前,互聯網金融已經占據了金融界的半壁江山,網絡經濟、網絡營銷、電子商務行業的發展,也推動了互聯網金融的繼續發展。借用網絡信貸平台迅速崛起的信貸公司,和銀行合作打造第三方支付的支付平台,這些金融業務已經成為了國內金融業的新革命,如何做好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是我們當前需要探索和考慮的問題。
一、互聯網金融所麵臨的幾大風險
1、技術方麵的風險
計算機技術本來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如果計算機網絡遭到蠕蟲病毒、木馬病毒或黑客的入侵,很容易使病毒在網絡道上蔓延,不僅使客戶個人信息和遭到外泄,嚴重的可能造成資金損失,威脅到整個互聯網金融交易係統。因此,技術方麵的風險,已經成為了互聯網金融所麵臨的一大風險。
2、運營風險
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平台,互聯網金融雖然在先前不被人們認可,但隨著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和人們對網絡的認識,互聯網金融開始被人們逐漸接受,有一些企業管理者願意拿出一部分資金投身於互聯網金融中,但是,由於定位的錯誤以及經驗上的不足,企業互聯網金融的運營模式不符合社會環境,導致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總是碰壁,一些資金實力不足的企業終究被互聯網金融的大市場所淘汰。筆者認為,其終究的原因是因為這些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缺乏創新性,無法緊跟時代潮流,因此才會被互聯網金融所淘汰,互聯網金融的運營風險也是相當大的。
3、法律風險
目前,國家還沒有製定出完善的法律來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和幹預,國家法律對於金融業的管製主要體現在對傳統金融行業的管製上,法律監管上的幾乎空白,使互聯網金融麵臨著巨大的法律風險。部分企業從人員素養和運營模式上都鑽了法律的空子,使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給社會公民以及國家帶來較大的損失。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探析
1、互聯網金融個體理性並不代表集體理性
貨幣市場基金+第三方支付互聯網金融產品裏,投資者所購買的是貨幣市場基金份額,雖然,在這種產品裏投資者能夠隨時隨地通過網絡贖回自己的錢財,但投資者還需要付出相應的折扣才能將這些資金在市場中賣掉,從而產生了流動性轉換以及期限錯配等問題,一旦互聯網貨幣市場的波動變大,這時投資者將會選擇贖回資金來防範風險,這從集體行為而言不是理性的,但是從個體行為而言卻是理性的。
2、互聯網金融用戶量龐大,需要通過法律監管來防範問題
由於用戶數量和資金數量的巨大,互聯網金融一旦出現問題,很難通過市場來處理和解決問題。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業務如果還涉及到清算,一旦公司或機構破產,將會使互聯網金融的基礎設施受到嚴重損害,使互聯網金融係統承受巨大的風險。比如:餘額寶和支付寶由於業務規模與資金規模大,用戶多,其係統的安全性也會非常高。
3、互聯網金融中可能存在非理性行為及欺詐行為,需要政策監管
由於利益驅使,金融機構和工作人員可能會給投資者推薦風險比較高的金融產品,很多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一味的聽從金融機構的意見,而對金融產品並沒有太多的了解。例如,網絡銷售金融產品時,為了提升業績、隱瞞風險,金融機構並沒有向投資者詳細介紹該金融產品,很多投資者也並不清楚銀行理財產品與網絡存款、貸款等理財產品有什麼不同,嚴重的,還可能存在欺詐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