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新形勢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思考
學術展台
作者:楊生明
摘 要: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為黨中央提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科學論斷,全麵把握我國民族發展的本質規律,鮮明昭示出我國民族關係的主流趨勢。
本文圍繞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概念闡釋、現狀特征和思路對策等三個部分展開論述,從鞏固思想根基、夯實物質基礎、構築製度支撐、提供精神力量、營造互動氛圍與構建安全保障等六個方麵,提出促進新形勢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促進;新形勢;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思考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新疆的問題最長遠的還是民族團結問題。”[1]新疆是全國民族工作大區,天山南北共同生活著除基諾族外的55個民族2260多萬群眾。而特殊的區位境域、特有的戰略位置與特定的地緣政治,則決定著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僅關乎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關乎祖國統一、邊防鞏固、國家安全,更關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複興。
當前,麵對世情、國情、區情的複雜變化,力促新形勢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要從統籌“四個全麵”戰略布局的高度,準確分析民族工作階段性特征,遵循“既不能忽視民族差異用行政手段強行推進,也不能無視民族共性放棄引導”[2]的原則,進一步增強各民族命運共同體意識,築牢民族團結這一發展進步的基石,拉近各民族之間的情感距離,凝聚“穩疆興疆、富民固邊”的強大力量,形成“謀長遠之策,行固本之舉,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3]的良好格局。
一、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概念闡釋
“要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異、包容多樣,讓各民族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親、守望相助”[4]是黨中央提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重要論斷。
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指各民族間友好相處、共同發展的一種狀態,從相識、相知、相認等層麵構成了各民族間的互動關係。它既全麵把握我國民族發展的本質規律,又鮮明昭示我國民族關係的主流趨勢,為新疆堅持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鞏固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提供了行動指南。
(一)民族交往是民族與生存發展的基本方式
民族交往指民族與民族之間的接觸、交流和往來以及族際關係的協調,即民族關係中的互動和民族關係的整合過程,分為民族群體之間的交往、民族成員個體之間的交往、民族之間的直接和間接交往等類型[5]。
民族交往作為民族互動關係的相識過程,為不同民族群體之間、民族成員個體之間打開溝通大門,獲得了重新審視自身的機會,既發現自己與外界的不同,又了解到彼此的差異,起到了互通有無的作用。
(二)民族交流是民族交往的程度深化與內容拓展
民族交流涵蓋了民族生存與發展所需物質資料生產、精神產品生產以及民族自身生產(民族生命群體延續)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領域的交流。[6]
民族交流作為民族互動關係的相識過程,為處於常態、異態或跳躍式的民族,提供其橫向量的擴展與縱向質的演進的發展動因,解決了民族間互補互利的共生問題。但由於各民族在所處環境、人口規模與發展程度上的差異,民族交流往往伴隨著一定的非對稱性、不平衡性,導致加深交流、提升互動的同時,會產生皆大歡喜的共贏或兩敗俱傷的零和這兩方麵影響民族關係的現象。
(三)民族交融是民族交往交流的本質要求與理想結果
民族交融是指各民族在長期交往交流、尊重差異的基礎上,形成民族關係相對和諧的狀態。而其並非是不同民族及其文化簡單的合二為一,也不意味著“理想”結果的自然實現,則經過承認和尊重彼此差異,實現共處共生。
民族交融作為民族互動關係的相認過程,以尊重差異為前提,倡導包容多樣、求同存異,接納各民族差異及文化差別;以關注過程為實質,通過交際、交換、交流等方式,產生交集、減少交涉、規避交惡,促進相互包容、認同;以強調認同為目標,吸收各民族優秀文明成果,形成共同的價值導向與精神家園,發展成為相互包容、相互認同的共同體。
縱觀人類發展進程發現:中國之所以成為當今世界唯一從未中斷曆史的多民族統一國家,維係其持續性的根基就在於,各民族通過不間斷的交往、不停歇的交流、不舍棄的交融,得以發展進步、完善升華,形成了你中有我而又各具個性的共同體。
新疆是偉大祖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各族人民在這片遼闊的土地上,休戚與共、唇齒相依,共同開發建設新疆,共同維護民族團結、捍衛祖國統一。交往交流交融作為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同樣貫穿於各時期民族關係的始終,成為包括新疆各民族在內的中華民族自我完善發展的強大推力。
二、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現狀特征
自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經濟社會已進入曆史發展最好的時期,隨著新型工業化、農牧業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的協調發展,2014年全區生產總值達9200億元,增長10%,增幅高於全國平均水平2.6個百分點,增速居全國前列;農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達到8296元和22160元,分別增長13.7%、11.5%,增速連續三年居全國前列[7],為築牢民族團結進步的政治、物質、思想、社會、製度、文化等基礎提供了堅實保障。
但要清醒地看到,新常態下,新疆民族工作的內外環境發生很大變化,民族關係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挑戰,呈現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任務十分艱巨,發展問題和民生問題相互交織、區域因素與民族因素相互疊加等問題,為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加了難度,主要集中反映在以下“五個並存”的現狀特征。
(一)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並存
在改革開放30年來的進程中,新疆由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不斷激發起發展的內生動力。特別是實施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提出把新疆將成為重要的交通樞紐中心、商貿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技中心和醫療服務中心,這就預示著新疆從中國向西開放的“兜底”被重新定位為起點,為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帶來重大機遇。
但由於新疆市場經濟起步晚,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較為突出,多數行業處於產業鏈條低端,核心競爭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不強,加之民族之間、地區之間利益關係不斷分化和重組,各地區、各民族的經濟利益意識不斷增強,利益分配問題應運而生,在各民族群眾中產生一種不平衡感。“如果民族地區發展差距持續拉大,趨勢長期得不到根本扭轉,就會造成心理失衡乃至民族關係、地區關係失衡。”[8]
(二)民族地區經濟加快發展勢頭和發展低水平並存
2009年至2013年,新疆生產總值從4277億元增至8510億元,年均增長11.5%;人均生產總值從19942元增至37847元,年均增長10.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2258元增至19982元;農民人均純收入從3883元增至7394元,超過西部地區平均水平。[9]
但由於曆史、自然環境、文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全區27個國家級扶貧重點縣有21個處於少數民族人口占絕大多數的和田、喀什、克孜勒蘇、阿克蘇等南疆地州[10],那裏基礎薄弱,發展條件差,有相當部分貧困人口處在低水平溫飽狀況,因病、因災返貧率較高,整體落後狀況仍未改變。
與東部地區相比,新疆增長速度雖高,但因基數小,總量差距仍在擴大,發展質量的差距更大,尤其是各少數民族聚居區成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重點、難點。曆史經驗表明,貧困是導致民族關係不穩定的根源,是新疆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是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破壞性因素。
(三)國家對民族地區支持力度持續加大和民族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仍然薄弱並存
隨著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的召開,及諸多優惠政策的出台、19個對口省市5年規劃援疆資金總額564億元的到位,為新疆促進少數民族大學生就業、進一步保護、弘揚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實施各類棚戶區改造等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使全疆各族人民群眾得到了實惠。